选举委员会下令依法加速处理帕尧府选举委员会成员案件,该成员冒充选民并撕毁7张选票,声称受政党雇佣。
2569年2月8日17:00,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声明,澄清有关帕尧府选举委员会成员试图对选票进行违规操作的新闻报道,事实如下:
事件发生在帕尧府帕尧市他旺通区第4村第6投票站第1选区,一名选举委员会成员冒充选民并撕毁7张选票,在进入投票亭准备标记选票并投入票箱时,投票站主席注意到异常情况,及时制止并阻止了事件,导致这些选票未被投入票箱。
随后,官员控制了该人员及物证,并向当地警察局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初步信息显示,嫌疑人承认确实实施了上述行为,并声称受政党相关人员雇佣,此事正由帕尧府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和警察官员进一步调查,以全面收集更多证据。
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确认,此类行为是选举法中的严重违法行为,选举委员会将采取果断、透明和公正的措施,以维护选举的诚信和所有选民的信任。
关于偷偷投票的选票,给人民党和泰国财富党,没有勇敢党。
17:00,帕尧府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帕纳达·詹乔提亚暖女士表示,事件发生后,府选举委员会主任已派选举委员会调查组进入现场核实事实,初步发现该女选举委员会成员违反了《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第23条,作为公职人员并违反选举法,府选举委员会将收集数据报告给中央选举委员会。
发现的物证中,粉色选票用于给政党名单议员投票,发现编号46人民党6张,编号1泰国财富党1张。
绿色选票用于选区议员投票,编号1泰国财富党3张,编号2人民党4张,但没有勇敢党,与预期不符。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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