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据选举法第23条指控破坏选票,并将案件材料送交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以依据刑法第157条追究自来水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在帕尧府第一区,一名工作人员试图将14张选票投入投票箱。
2025年2月11日,记者报道称,帕尧府第一区第六单位的一名自来水局工作人员撕毁了超过14张政党名单和选区选票,然后为某个政党投票。他趁其他工作人员午休时,试图将选票投入投票箱,但最终被其他选举单位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并控制住。
最新消息,今天帕尧市警察局的调查人员传唤了其他选举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选举单位主席,作为证人提供更多证词。新闻团队找到了一名选举委员会成员,但该人拒绝提供任何信息,仅声称是来提供毒品案件的信息。
帕尧市警察局局长差伦猜·亚威猜警上校表示,目前已询问了11名证人,所有人的证词方向一致:事件发生在中午,当时其他工作人员轮流午休,但仍有人为公众服务。发现异常的是选举单位主席,因为该工作人员正要将选票投入投票箱,但发现异常后控制住了他。所有证人都确认,该工作人员尚未将选票投入投票箱。
至于该选举单位工作人员的口供,最初他承认是自己所为,原因是他喜欢第46号政党。但在调查阶段,他否认了所有指控,并表示只会在法庭上作证。这是被告的权利,但警方将继续调查收集证据。
同时,案件材料也已送交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因为该工作人员虽然是普通村民,但被任命为自来水局工作人员,属于为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因此涉嫌违反刑法第157条,即玩忽职守。在警察局方面,已根据选举法第23条指控破坏选票。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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