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办公室决议将案件提交检察官,请求法院下令没收“本·史密斯-严·利-陈志-郭安”网络资产归国家所有,涉及欺诈公众、诈骗团伙案件,总金额超过130.74亿泰铢
2026年2月12日,反洗钱办公室宣布了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交易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结果。会议中,交易委员会决议将重要案件提交检察官,请求法院下令将资产归国家所有,因为审查了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撤销临时扣押和冻结资产的请求后,认为理由不足以证明被临时扣押和冻结的资产与犯罪行为无关。涉及4起重要案件,总价值约130.74亿泰铢,具体如下:
1. 案件涉及唐泰女士等人,涉及严·利先生、维里尼亚女士、本·史密斯先生和卡特里亚女士等人,他们欺骗受害者,有信息关联到严·利先生,并发现交易信息关联到本·史密斯先生,其行为涉及欺诈公众。
案件结果:将案卷提交检察官,请求法院下令将资产归国家所有,共68项(案件号300-302/2568和305/2568,如土地、公寓、汽车、游艇和银行存款),总价值约121.23亿泰铢。
2. 案件涉及陈志先生等人,反洗钱办公室调查发现网络欺诈、人口贩卖和通过数字货币洗钱的网络信息,关联到陈志先生,他是柬埔寨跨国商业集团王子集团的创始人和主席。
案件结果:将案卷提交检察官,请求法院下令将资产归国家所有,共96项(案件号293/2568,如土地、现金、名牌商品和珠宝),总价值约3.45亿泰铢。
3. 案件涉及郭安先生等人,源于逮捕参与跨国犯罪组织和洗钱的罪犯。
案件结果:将案卷提交检察官,请求法院下令将资产归国家所有,共89项(案件号297/2568,如土地和银行存款),总价值约5.6亿泰铢。
4. 案件涉及乌安古先生等人,涉及诈骗团伙通过Line群组诱骗公众投资股票交易。
案件结果:将案卷提交检察官,请求法院下令将资产归国家所有,共31项(案件号296/2568,如现金和银行存款),总价值约0.46亿泰铢。
此外,在上述案件中,如果有基础犯罪的受害者,反洗钱办公室将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交检察官请求法院将案件中的资金或资产归还或赔偿给受害者,而不是下令归国家所有。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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