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区警察局副局长、警察少将阿詹·詹西里就警察枪支被一名18岁青年抢夺的事件作出解释,强调这是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已根据情况采取了相当谨慎的措施,未将枪支带出车辆,以防止在执行任务时被抢夺,但歹徒利用机会,使用刀具袭击了警察。
事件进展:歹徒在宋卡府合艾县帕通区帕通普拉坦基里瓦特学校内使用枪支制造事端,位于帕通区市政路31号,导致学校校长死亡,两名学生受伤,警察按照战术计划谨慎行动,最终成功控制住肇事者,正如之前报道的那样。
2026年2月12日下午,在宋卡府雍通寺,第九区警察局副局长、警察少将阿詹·詹西里与宋卡府警察局局长、警察少将提拉萨·猜约塔共同透露了案件进展,指出调查人员正在对第一现场和学校周边的证人进行询问,关于将以何种罪名起诉肇事者,调查人员将根据肇事者行为,按照刑法所有指控条款处理,但需等待警察向精神科医生提交材料,评估肇事者的精神状态,在进入调查程序方面,警察已取得很大进展。
记者询问,关于警察在执行任务时被抢夺枪支(西格绍尔MPX 6英寸)的情况,是否需要调整或审查战术,第九区警察局副局长表示,关于被抢枪支,初步调查显示,事件发生时,首批应对小组是接到报警的巡逻队,进入现场后评估需要请求支援,便向通隆警察局请求增援。
当支援小组正在赶来时,由于事件紧急且是突发事件,肇事者也有武器(斯巴达刀),已采取了相当谨慎的措施,即未将枪支带出车辆,以防止在执行任务时被抢夺,而是留在车内,但当时警察移动车辆(去取电击枪)时,歹徒利用机会,使用武器袭击警察,趁机抢走了枪支。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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