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局”发布公告,加强对“A类受控野生动物”的持有管控,涵盖全部10种动物,同时强调动物福利和社会安全。
2026年2月12日,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局局长阿塔蓬·查伦查萨透露,该局已发布新公告,以提升对A类受控野生动物的持有管控措施。这类动物属于凶猛物种或行为可能影响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群体,主要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许可审批标准,并提高监管效率,以符合2019年《野生动物保护和保护法》。
在此措施下,受控野生动物的分类将重点放在“A类受控野生动物”上,需要特别严格的监管。目前涵盖全部10种动物,包括大型食肉动物群(猎豹、狮子、美洲虎)、大型猿类群(山地大猩猩、大猩猩、黑猩猩、倭黑猩猩、苏门答腊猩猩和婆罗洲猩猩),以及大型蛇类如绿森蚺。而B类受控野生动物,即凶猛程度较低的群体,仍遵循2022年原有规定,涵盖57种动物。
针对A类受控野生动物的新措施将比通常更严格,工作人员将全面检查持有场所的各个方面,包括场所对动物行为的适宜性、提供动物福利以使其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展现自然行为,以及由专门处理凶猛动物的兽医进行健康护理。
此外,持有者必须获得社区和附近居民的同意,以确认场所位置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并需具备坚固可靠的防逃措施,配备救生系统、应急计划和高效警报系统。
在法律要求方面,持有必须符合其他相关法律,如城市规划、公共卫生和地方条例。如果检查发现持有场所不符合标准,官员有权责令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若忽视,将导致持有通知不被接受,并可能立即依法没收或扣押动物。
已获得持有通知者如果违反动物福利规定,将面临最高6个月监禁或最高5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动物逃脱的情况下,必须在24小时内立即通知官员,以便及时控制事件。此公告立即生效,以确保整体社会安全。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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