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抨击选举票上发现条形码必须有人入狱——“英拉”质问选举委员会谁下令

“朗西曼·罗马”抨击选举票上发现条形码,这次选举组织必须有人入狱,而“素妲叻女士”坚称选举委员会必须入狱,反问谁下令

2026年2月13日,人民党名单候选人朗西曼·罗马在个人脸书上发帖,关于选举票上发现条形码,可能暗示不保密,并可能违反2017年宪法第85条规定,即众议院选举应为“直接和秘密投票”。2018年众议院选举法第96条规定:“禁止任何人故意以任何方式在选举票上做标记以作识别。”他表示:“这次选举组织必须有人入狱,这一切太过分了。”

“英拉”指出选举委员会必须入狱,反问谁下令

另一方面,前泰建泰党领袖素妲叻·格育拉攀在脸书上同样发帖称,如果属实,选举委员会必须入狱。

关于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票上粘贴条形码和二维码,选举委员会涉嫌严重违反宪法,“有监禁刑罚”。宪法第85条规定众议院选举为“直接和秘密投票”。选举法第96条规定:“禁止任何人故意以任何方式在选举票上做标记以作识别。”

法律意图明确,要求投票保密,是投票者的特权,选举票上不得有任何标记,以便检查投票者投票给哪位候选人或政党,这是一个重大问题。

“选举委员会必须向公众明确证明,粘贴在选举票上的条形码和二维码是否具有其独特序列号,如果确实如此,#选举委员会必须入狱,关键是谁下令选举委员会这样做。”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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