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旺”解释选票上的条形码,确认民众投票仍为秘密,通过选举程序和原则,强调审查组件被分离以确保安全,未经法院命令无人能访问
2026年2月15日上午08:48,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塞旺·本米发布了一张政党名单制选票的图片,并附文确认直接和秘密投票原则、选票和选举的安全原则,指出条形码与两个原则相关:直接和秘密投票。
1. 直接和秘密投票原则是选举中人权的基本原则,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关于政治权利的规定,选举投票必须是直接和秘密的。简单来说,就是亲自投票,且无人能知晓。
2. 选票和选举的安全原则同样源自《世界人权宣言》,规定选举必须自由和公正。因此,法律规定了选票和选举的安全,以确保选举诚实和公正,防止伪造选票、使用假票、跨区投票,以及正确管理和控制选票分发等。
3. 条形码与两个原则被应用于“选票安全和选举安全原则”,但安全原则不得影响直接和秘密投票的实质,必须有流程步骤让两个原则顺利并行。
在选举中,两个原则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活动中并存,即从选民出示身份领取选票、领取选票、进入投票亭、投下选票、计票、送还选票和设备、合并票箱,到存储保管。为了让两个原则并行,并确保投票直接和秘密、选举诚实和公正,设计了投票过程的每一步以防止和相互核查,例如将选票、选票存根、选民名单存放在准备好的袋中,用绳子绑好,然后分开存储票箱;每个步骤使用不同的人员,例如在投票站是常设投票站委员会成员,接收选票的是副区办公室,存储的是省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等。
4. 条形码与直接和秘密投票,在选票上使用条形码,如果民众观察选举时拍摄带有条形码的选票照片,会知道选民投票给了谁吗?确认绝对不知道。
但如果有人试图知道选民投票给了谁(这会使选举不诚实和不公正,与直接和秘密投票是不同方面),则有措施确保选举直接和秘密,如第3点所述:将选票、政党名单制选票存根分开存放在安全地点,未经法院命令无人能访问;即使根据法院命令打开票箱,也仅针对选举被投诉不诚实和不公正的情况,且打开文件时仅根据需要,不会同时打开与投诉相关的所有三种文件。
“直接和秘密投票适用于所有人,包括选举委员会和常设投票站委员会的所有官员。担心常设投票站委员会成员拍摄选票照片后交给外部人员,实际上,在投票站中接近选票的常设投票站委员会成员只有一人:负责分发选票的成员。这被视为官员参与使选举不诚实和不公正(实际上只能拍摄空白选票,因为是在分发选票阶段,尚未将选票交给选民)。但无论如何,由于有条形码,可以立即知道该选票来自哪个单位、哪个常设投票站委员会成员分发,办公室将处理相关部分,可能使选举不诚实和不公正,目前根据信息有两例。”
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最后表示,因此,必须将直接和秘密投票的措施或流程与个人的违法行为分开,例如在投票站有其他选举违法行为,该人必须承担其行为,而流程本身不受损害。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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