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拉塞”向中央行政法院起诉选举委员会关于设计和使用选票的命令不合法

“纳拉塞律师”坚称,选举委员会关于设计和使用2026年选票的命令不合法,同时请求临时保护以暂停正式宣布选举结果,强调这符合2006年的判决先例

2026年2月16日下午13:00,人权律师中心律师纳拉塞·纳农图姆在行政法院(位于差旺他纳路)解释了为何将选票案件提交中央行政法院,称第一个问题是关于选票。选举委员会必须根据2023年选举委员会关于众议院议员选举的条例,发布设计、印刷和使用每次选举选票的命令。因此,该命令是行政命令,不是宪法行为,属于中央行政法院的管辖范围,依据中央行政法院案件编号607-608/2549的判决先例。

“选举委员会命令设计带有条形码或二维码的选票,可以追溯到源头和选民,这将使选举不保密,违反宪法和选举法。如果法院裁定该命令不合法,使用基于不合法命令的选票进行选举,同样会使选举不合法。最严重的后果是法院可能下令重新选举,禁止使用由不合法命令签发且可追溯到源头和投票人的原始选票。这取决于中央行政法院的裁决。”

“纳拉塞”向中央行政法院起诉选举委员会关于设计和使用选票的命令不合法

纳拉塞进一步表示,中央行政法院有权调查事实,预计法院将调查两种选票中哪一种可以追溯到源头。如果法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我们准备提供证人,特别是信息技术专家,在法庭上作证。但如果法院认为提交的证据足够,法院可能在此后发布命令。

“中央行政法院曾在案件编号607-608/2549的判决中裁定,如果选举投票可以轻易猜测某人投票给谁,将使该选举不保密。同样,宪法法院2006年第9号判决明确指出,只要处于可能得知投票情况的状态,就足以使选举不保密并违反宪法意图,导致选举无效。因此,可以总结说,两个法院在2006年的判决明确确立了原则:不需要事实显示任何人是否知道投票情况,只要处于可能猜测得知投票的状态,就足以使选举不保密,并使选举无效。”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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