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丽努” 加速推动援助雇主-参保人措施,降低南部9个洪水省份的第33条和第39条缴费

“特丽努” 加速推动援助雇主-参保人措施,命令社保办降低在9个受灾洪水省份的第33条和第39条缴费

2026年2月18日,劳工部部长特丽努·天通女士透露,已加速让社保办增加援助南部9个洪水受灾地区雇主和参保人的措施。除了内阁已于2025年12月9日批准将缴费提交期限延长6个月的措施外,还要求社保办加速寻找额外措施。社保办已提议降低南部9个洪水受灾省份的第33条和第39条缴费率,为期6个月,从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的缴费期开始。

特丽努女士强调,劳工部高度重视援助灾区同胞,并指派下属单位加速通过各种措施提供援助,根据各单位职责。社保办公室已增加降低缴费措施,社保办公室已向社保委员会提交审议降低缴费率6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的缴费期)给雇主和参保人第33条/第39条,社保委员会已于2025年12月9日批准。之后将加速提交内阁,以尽快获得批准,使其生效并能及时援助情况。

社保办公室秘书长甘乍娜·普尔盖女士表示,社保办公室加速行动以援助受洪水影响的第33条和第39条雇主和参保人,根据内政部防灾减灾厅的紧急灾害援助区域公告,在南部9个洪水受灾省份,包括董里府、那空是贪玛叻府、那拉提瓦府、北大年府、博他仑府、也拉府、宋卡府、沙敦府和素叻他尼府,以减轻受严重洪水影响的企业和工人的负担。

内阁已批准延长缴费提交期限的措施,并根据劳工部长的指示审议额外措施。已提议增加降低缴费率措施,以帮助企业在危机情况下保持雇佣,同时减轻受洪水影响的参保人的费用负担,使其能持续留在社保系统中,并不失去应得权益。降低南部9个洪水受灾省份缴费率的措施,为期6个月,将从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的缴费期开始,具体如下:

  • 第33条雇主和参保人的缴费率,从原双方各5%调整为双方各3%的参保人工资。
  • 第39条参保人的缴费率,从原9%(或每月432泰铢)调整为5.90%的参保人工资(或每月283泰铢)。

社保办公室秘书长甘乍娜·普尔盖女士进一步表示,社保委员会已于2025年12月9日批准该措施,并将加速行动以提交劳工部长和内阁。社保办公室确认,将加速在措施宣布时宣传细节,并为灾区参保人和雇主提供便利,使其能全面及时地获得权益和援助措施。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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