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法院驳回案件: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决议不任命“泰拉坦”担任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秘书长,因不同意遴选程序,此行为合法。
2026年2月18日,据报道,中央行政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案件。该案由泰拉坦·维里亚西里坤,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副秘书兼代理秘书长提起,指控颂恩·布拜猜普拉普,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主席及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在2026年3月7日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第5/2566次会议上,共同决议不批准任命泰拉坦为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秘书长,此行为违法。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多数票决议不同意根据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主席提议任命个人担任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秘书长,因不同意遴选程序,因此该决议具有充分理由,且不能认为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的决议及主席不任命泰拉坦为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秘书长的命令是违法行为,也不构成对泰拉坦的侵权行为,故判决驳回。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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