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伪装成舞狮队逮捕窃贼,抓捕“轻手轻脚窃贼乔乔”撬开警监家

第一区副警监带领毒品组、北区警察局和帕拉春警察局调查组,伪装成舞狮队,逮捕了四处流窜、趁屋主不在时盗窃的毒品团伙窃贼乔乔。最近,他连续三天三次潜入北区警察局下属警监家中,最后一次受害者埋伏突袭逮捕,但嫌疑人逃跑。追踪窃贼,发现闭路电视画面中乔乔得意微笑向摄像头挑衅,自信警察抓不到他,因为身份证信息中没有他的记录。最终未能逃脱,警察伪装成舞狮队“警察抓贼”将其逮捕,让他在监狱里庆祝中国新年。发现他有毒品和盗窃9起案件记录。

2月19日69年早上7点,北区警察局局长萨亚姆·本索姆中将下令,由北区警察局副局长提拉代·塔姆苏提警少将负责毒品事务,北区警察局调查局局长初提瓦·良威莱警少将,第二区警察局局长吉亚提坤·颂提内警少将,北区警察局调查局副局长瓦罗蓬·隆格拉警上校,帕拉春警察局局长萨格代·甘普拉努旺警上校,帕拉春警察局调查局副局长威塔瓦·桑佩警中校,北区警察局调查局第一副局长艾克西·瓦拉吉提塔功警中校,帕拉春警察局调查局副局长帕乔·西桑警中校,北区警察局调查局第三副局长坦佩里西·朱拉皮波警中校,以及北区警察局毒品控制中心和帕拉春警察局的警察人员,共同逮捕了名为阿迪萨克·塔诺帕斯或乔乔的33岁男子(无户籍人员),根据刑事法院第963/2569号逮捕令,日期为69年2月18日,指控为住宅盗窃和非法侵入住宅。逮捕于2月18日晚上7点15分在暖武里府赛诺县赛诺区空达卡莱寺进行。

调查显示,2月4日69年晚上10点,位于帕拉春路的一所房屋,一名北区警察局下属警监成为受害者,回家后发现家中多件财物丢失,如多件佛牌、两尊12英寸佛像等。发现内部有撬动痕迹,向帕拉春警察局报案。报案尚未完成,嫌疑人第二次返回作案,使受害者相信嫌疑人会再次返回,计划自行逮捕嫌疑人。2月7日69年早上,嫌疑人再次返回现场,看到受害者方埋伏,逃跑。逃跑过程中,“精神紧张”地向闭路电视摄像头微笑挑衅,嘲笑受害者,然后逃入巴吞府帕拉春路巴吞区巴吞社区。总共作案三次,盗走财物价值约200万泰铢。

警察伪装成舞狮队逮捕窃贼,抓捕“轻手轻脚窃贼乔乔”撬开警监家

事件发生后,北区警察局局长萨亚姆·本索姆中将下令,由北区警察局副局长提拉代·塔姆苏提警少将、帕拉春警察局局长萨格代·甘普拉努旺警上校,动员帕拉春警察局调查人员和北区警察局毒品组(北区警察局毒品控制中心)人员,前往巴吞社区调查追踪嫌疑人,但嫌疑人及时察觉,携带衣物逃跑出社区,再次侥幸逃脱逮捕。

调查得知嫌疑人是毒品分销团伙成员,身份不明。调查组从追踪人转为追踪赃物,近一周后,发现佛牌,得知卖家绰号“乔乔”,喜欢前往暖武里府邦巴通区的寺庙。调查组在邦巴通区一座寺庙遇到嫌疑人,但嫌疑人一直保持警惕,看到调查组人员形似侦探,逃跑。调查组错过嫌疑人超过三次。

提拉代警少将下令制定巧妙伪装计划以接近嫌疑人而不被发现。直到2月18日69年,调查组得知嫌疑人与朋友约定在寺庙聚会吸毒,计划分散在寺庙。调查组伪装成舞狮队,在暖武里府赛诺县赛诺区一座著名寺庙的年度活动中,观察追踪嫌疑人。

直到傍晚,调查组扫描寺庙内人员面孔,发现一名形似嫌疑人的可疑男子出现在寺庙内。这次调查组不会让嫌疑人再次逃跑。调查组扮演舞狮队角色,慢慢舞狮靠近嫌疑人,接近嫌疑人,最终包围逮捕嫌疑人。嫌疑人仍处于困惑状态。逮捕后检查发现嫌疑人是阿迪萨克·塔诺帕斯或乔乔,33岁,检查发现曾有毒品和盗窃6起案件记录(包括闯入警监家3次,总共9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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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调查组查获多件赃物,并得知阿迪萨克是无户籍人员,因为家庭未申报出生,自11岁起流浪生活,依靠小偷小摸获取钱财购买毒品。

乔乔供认,他的生活自11岁起离家流浪,因为当时吸食胶水,并怨恨母亲有新丈夫。他的生活成长在阴暗角落,没有上学,想找工作但无法申请,因为没有身份证。此案中,他三次进入受害者家,第三次没有偷走任何东西,因为屋内人提前察觉。此案中盗走的财物,他已全部卖掉,以低价出售。他作案是因为吸食三粒冰毒后产生兴奋症状,喜欢逃跑是因为他多疑,基础是经常吸毒。他作案是为了获取钱财购买毒品和赌博。

至于向闭路电视摄像头微笑,他不是嘲笑,而是逃跑后疲惫。今天来寺庙活动是与朋友约定,准备在寺庙后面吸毒,不知道警察会找到他,真的没想到警察会伪装成舞狮队,非常惊讶。出狱后想请求警察帮助办理身份证,让他有户籍信息,他想找工作,并承诺如果这次出来后再次作案,愿意让警察加倍处罚。

警察伪装成舞狮队逮捕窃贼,抓捕“轻手轻脚窃贼乔乔”撬开警监家

检查作案9起案件记录如下:
1. 62年4月23日,因吸食第一类毒品被捕,地点帕拉春警察局。
2. 62年6月10日,因吸食第一类毒品被捕,地点赛迈警察局。
3. 64年7月13日,共同住宅盗窃案,地点暖武里府拉塔塔贝县警察局。
4. 64年5月9日,“夜间盗窃”案,地点帕拉春警察局。
5. 64年6月7日,夜间盗窃案,地点帕拉春警察局。
6. 68年1月1日,共同非法侵入住宅案,地点暖武里府城市警察局。
7. 69年2月4日,住宅盗窃案,闯入警监家,地点帕拉春警察局。
8. 69年2月5日,再次闯入同一警监家,地点帕拉春警察局。
和9. 69年2月7日,第三次闯入同一警监家,地点帕拉春警察局。

北区警察局副局长提拉代·塔姆苏提警少将作为警察发言人表示,针对屋主不在时的住宅盗窃案,向公众和警察人员宣传,描述此嫌疑人体貌特征,身高约168厘米,黑红皮肤,身材匀称。如果任何公众曾遇到或经历过此嫌疑人作案,或警察正在调查追踪此嫌疑人,由于他是无户籍人员,过去可能使调查信息无法确认身份或起诉。此嫌疑人明显因吸毒导致犯罪,给民众带来困扰。国家警察局不仅专注于逮捕毒品,还致力于从各个维度解决毒品问题,根据警察总监吉提拉·潘佩中将、副警察总监萨姆兰·努尔马中将和助理警察总监索姆普拉松·延通中将的政策。

在将嫌疑人送交帕拉春警察局调查人员依法处理前,将扩展调查以追回财物归还受害者。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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