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专员透露,民众投诉选举委员会2024年选举问题已达28起,提交宪法法院裁决18起,强调必须给予选举委员会解释机会以确保公平,重申谁错谁负责
2024年2月19日上午11点,监察专员素拉育·颂汶帕猜警察上将在监察专员办公室透露了关于多组民众提交请愿书的进展,要求监察专员将案件提交宪法法院裁决,以判断选票上的条形码和二维码是否违反宪法,以及选举委员会(EC)的选举管理是否违法。目前,已有28起相关请愿书提交至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已全部受理并正在审查中。
审查将请愿书分为两个议题进行考虑。第一个议题是侵犯选民权利的问题,有投诉称选票投票不保密,共有18名投诉人。监察专员必须从投诉人、被投诉方选举委员会以及双方证据中寻求事实,判断请愿书是否有足够依据提交宪法法院审查,并需在60天内完成。在此议题上,监察专员办公室已致函选举委员会,要求其在7天内回复解释,必须给予选举委员会解释机会以确保公平。但如果选举委员会无法解释或未提交解释,监察专员可以单方面根据投诉方的请愿书进行判断,以提交宪法法院裁决。
第二个议题是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官员以及选区委员会(KPN)履行职责是否违法或不符合法律的问题,共有10名投诉人。此议题由监察专员直接裁决,依据法律赋予监察专员监督国家官员依法履职的权力,但未设定审查时限。审查过程的快慢取决于请愿书的完整性和相关证据。
“确认监察专员并未懈怠,我们审查民众提交的每一份请愿书,因为民众的苦难不容等待。但审查裁决过程必须对所有方公平,并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凭感觉判断,因为裁决原则必须基于法治,结合法律条款和事实。谁做错就追究谁的责任,不必信任我们,但请通过行动判断是否公正。”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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