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调查厅继续推进“迪艾康”案件第二阶段,发现损失金额超过6亿泰铢,18名老板再被起诉

特别调查厅发言人透露,迪艾康案件第二阶段持续推进,已额外受理2起特别案件,原因是新增受害者“境外与境内”共计超过2,535人,损失金额达6.86亿泰铢。他表示,调查人员准备进入监狱向迪艾康的老板们追加指控,并传唤“敏老板”和“查姆老板”。

此前,在特别调查厅厅长、警察中校尤塔纳·普拉丹的指导下,非正规金融业务案件科与特别调查人员共同调查并扩展了第119/2567号特别案件(针对迪艾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同伙或迪艾康传销链的刑事起诉)和第115/2567号特别案件(针对迪艾康集团有限公司的洗钱刑事起诉)。

随后,在佛历2567年12月20日,特别调查人员一致决议起诉18名被告和1个法人实体,涉及5项指控,包括欺诈公众、计算机犯罪法、佛历2527年欺诈公众借贷紧急法令以及佛历2545年直销与多层次传销法,并于佛历2567年12月23日完成案件总结并提交给特别检察官。

之后,特别检察官决定不起诉2名被告,即尤拉南·帕蒙曼特里(查姆老板)和皮查亚·瓦塔纳曼特里(敏老板),导致两人从曼谷特别监狱和中央女子惩教所获释。随后,特别检察官将案件材料连同不起诉意见和命令提交给特别调查厅厅长,以根据佛历2547年特别调查法考虑是否对不起诉命令提出异议。

直到佛历2568年4月6日,特别调查厅厅长审查证据后认为应起诉上述2名被告,因此建议总检察长作出最终裁决。最新消息,昨天(佛历2569年2月18日)有报道称,总检察长已裁决起诉2名被告,特别检察官将传唤2名被告前来接受起诉。如果被告未按约定前来,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将致函特别调查厅,要求将被告带至检察官处,以便向刑事法院提起诉讼。

佛历2569年2月19日的最新进展,消费者保护案件科科长兼特别调查厅发言人、警察中校沃拉南·西拉姆表示,在特别调查厅总结第119/2567号和第115/2567号特别案件并提交给特别检察官后,特别检察官已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且总检察长已作出最终裁决。同时,特别调查人员的扩展调查已额外受理2起特别案件:第17/2568号特别案件,调查迪艾康公司新增的境外受害者群体,共计30人(来自13个国家),损失金额944万泰铢。调查人员已完成10名受害者的证词采集,另有1人撤回投诉,因此仅剩19名受害者需通过刑事司法合作程序进行证词采集。

然而,调查人员尚无法确定境外案件的完成时间,因为这取决于外国的工作流程。

另一部分是第18/2568号特别案件,调查迪艾康公司新增的泰国境内受害者群体,这些是先前主案件中未完成证词采集的剩余受害者。该案件新增2,505名受害者,损失金额达6.77亿泰铢。

目前,调查人员已完成所有受害者的证词采集,正在总结事实,以便向19名被告(包括18名自然人和1个法人实体,即迪艾康集团有限公司,由瓦拉顿蓬·瓦拉瓦拉坤,又称保罗老板代表)追加指控。对于向何人提出指控,调查人员需审查所有受害者的证词,了解受害者指控了何人及案件行为细节,以便调查人员向被告提出指控,并给予被告辩解机会。

记者补充报道称,迪艾康案件的大部分被告仍被羁押在曼谷特别监狱和中央女子惩教所候审,除了尤拉南·帕蒙曼特里(查姆老板)和皮查亚·瓦塔纳曼特里(敏老板)于佛历2568年1月8日获释,原因是特别检察官在审查特别调查厅的案件材料后决定不起诉两人。但最新消息,总检察长已裁决起诉两人。因此,在特别调查厅额外受理的2起特别案件中,调查人员将总结案件行为后,考虑传唤皮查亚和尤拉南前来接受指控。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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