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吞他尼府法院”下令不允许临时释放“艾尔”,因家庭暴力,担心干扰证人
2026年2月19日,记者报道称,来自拉达隆卡威警察局的警官正在加紧追捕诺帕拉特或艾尔·奇诺托,30岁,持有枪支,导致2月18日17个县的学校被关闭。他伤害妻子并在春武里府怀亚警察局区域用枪射击高速公路救援车,因此被发出逮捕令并逃往巴吞他尼府拉达隆卡威县拉海区,这是诺帕拉特的住所,他用枪胁迫岳父上卡车与他同行,要求妻子见面,因对妻子报案起诉自己感到愤怒。
随后,拉达隆卡威警察局的调查员向巴吞他尼府法院提交了第51/2569号请求书,请求首次拘留诺帕拉特,嫌疑人涉及未经许可持有枪支和弹药,未经许可且无正当理由携带枪支进入城市,以武器威胁他人做出或不做出任何行动或屈服于任何事物,或限制或监禁他人,或以任何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夜间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入侵住宅,持有武器。
同时,巴吞他尼府法院允许首次拘留12天,从2026年2月19日至3月2日,嫌疑人提交请求在此拘留期间临时释放,巴吞他尼府法院审议后下令不允许临时释放,因为嫌疑人的行为造成广泛影响,包括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加上受害者和调查员反对,如果允许临时释放,有理由相信可能干扰证据或造成其他危险事件。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86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