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准撤销素普里雅·延占少校军衔

有御令批准撤销素普里雅·延占少校的军衔,该女兵已从陆军退役,因涉及刑事案件。

2026年2月20日,皇家公报网站发布了总理府公告,关于御准撤销军衔并收回皇家勋章,内容如下:

有御令批准撤销素普里雅·延占少校的军衔,该女兵已从陆军退役,自2025年7月25日起,因涉及刑事案件后潜逃,根据1936年《军衔法》第12条及1958年《军衔法(第6号)》修订案。

依据1964年国防部关于不适合保留军衔和头衔的规定第2条,并御准收回所授予的泰国皇冠三等勋章、白象四等勋章、泰国皇冠四等勋章和查克里玛拉勋章,根据2005年总理府关于申请御准收回皇家勋章的规定第6条和第7(8)条。

素普里雅·延占少校已被从相关总理府公告中授予皇家勋章的人员名单中除名。

公告日期:2029年2月18日

御令执行人

阿努廷·查维拉古

总理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86562/

(0)
上一篇 3小时前
下一篇 3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