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皮特”指出选举票带有条形码“不保密”违反宪法,引用国会秘书处对条款的解释,结合宪法法院2006年的裁决,建议议员候选人筹钱准备重新选举
2026年2月20日,前文化部长兼民主党法律顾问尼皮特·因特拉索姆巴特在个人脸书页面上发布帖子,主题为“保密还是不保密”,主要内容是:如果我们没有“偏见”,选举委员会带有条形码的选举票可以追溯到选民,那么根据宪法第85条,它就不保密。今天社会在争论“保密”或“不保密”这个词。
根据宪法第85条,“保密”一词有国会秘书处对条款的解释:“必须以他人无法知道或检查选民如何投票或投票给哪位候选人的方式进行”。如果可以检查,那么很明显这次选举不保密。
既然不保密,宪法法院曾有2006年第9号裁决,裁定重新选举。有人评论说,既然不保密,就让宪法法院下令销毁所有选举票,这样就能结束,不必重新选举。这样可以吗?最好在下一部分再讨论。但如果我是候选人并在这次选举中获得最高票数,我准备筹大约1亿泰铢,准备重新选举更好。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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