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与陆军-海军合作提升新兵训练标准

国家人权委员会与陆军-海军合作提升新兵训练标准,制定“应做与不应做”草案,强调安全训练并尊重人类尊严

2026年2月20日上午10点30分,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瓦桑·帕利格利透露,国家人权委员会重视推动《2022年预防和惩治酷刑及强迫失踪法》的实施,以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和《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委员会认为,安全机构如陆军、海军、空军是与执行这些法律相关的单位。此前,国家人权委员会已与各军种持续协调合作,以促进人权原则和防止酷刑及不当做法的知识和良好实践,例如对陆军、海军和空军多个地区的新兵训练中心/单位进行预防性访问,为陆军和海军的新兵训练教官提供人权培训,以及对陆军军事监狱进行访问,均获得良好合作。

最近,国家人权委员会办公室与陆军和海军合作制定了新兵和现役士兵训练“应做与不应做”草案,以支持军队运作,防止训练单位内的酷刑和不当做法,并提升训练标准以符合人权原则和绝对禁止酷刑原则,旨在确保训练安全标准的同时加强纪律和军事职责准备。该“应做与不应做”草案初步关键要点总结如下:

应做的四项包括:(1)尊重人类尊严,平等对待受训者,给予尊重且不歧视,符合重要法律如《预防和惩治酷刑法》、《刑法典》和《1933年军事纪律法》;(2)创建无暴力安全空间,强调基于学术和安全原则的增强身体强度和耐力的发展性训练,并提供公正且匿名的投诉渠道;(3)根据违纪行为适当惩罚/处罚,仅遵循国防部规定的标准惩罚姿势,且下令惩罚者必须全程监督,每次惩罚后评估身体和心理状况;(4)实施心理健康关怀措施,建立保密心理咨询系统,并允许在适当时间联系亲属而不限制沟通。

绝对不应做的六项包括:(1)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如禁止在任何情况下殴打、踢打、拳击、击打或强迫裸露,以及禁止使用侮辱性言辞贬低人类尊严;(2)禁止将暴力作为训练形式的一部分,禁止在教导或军事纪律过程中灌输或正常化暴力,禁止组织任何可能侵犯受训者权利或尊严的活动;(3)禁止无必要理由在隐蔽或隔离处拘留,不得在视线之外、无闭路电视或无法事后核查的区域控制或惩罚;(4)禁止不当使用资历制度进行指挥或欺凌,旧训员、前辈或助理教官不得利用权力对受训者进行惩罚、控制或强制,除非根据规定明确授权;(5)禁止阻止与亲属联系或投诉渠道;(6)禁止无正当理由强迫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如禁止利用受训者劳动力为指挥官个人利益服务或超负荷工作危及健康,与职责或训练任务无关。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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