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区警方宣布逮捕“草帽贼”蒂乌,他模仿电影戴假发抢劫黄金,黄金重198铢,承认将钱用于赌博和购买大摩托车,去年刚出狱不知悔改,承认错误称找不到工作,腿部曾被油烫伤。
2月20日12时45分,在帕卡农警察局,第一区警察总指挥沙炎·汶颂中将,连同第一区警察总指挥助理纳帕辛·普萨瓦迪中将,第一区警察总指挥助理帕拉波·阿伦拉少将,第一区警察总指挥助理昭提瓦·良威莱少将,第一区第五分局局长威塔瓦·钦坎少将,第一区警察总指挥助理叻提·潘丹上校,以及第一区第五分局调查组和帕卡农警察局调查人员。

共同宣布逮捕贾洛·古伊考,又名蒂乌,29岁,根据帕卡农刑事法院的逮捕令,罪名是“夜间抢劫,通过任何方式越过保护人员或财产的障碍物,使用武器,利用车辆方便犯罪或带走财物”。此前,他单独作案,使用枪支威胁,泼洒汽油,抢劫重约198铢的黄金和17万泰铢现金,地点在曼谷孔堤区帕卡农分区素坤逸50巷一家购物中心内的奥罗拉金店,事发于1月30日晚。逮捕于昨天2月19日在清莱府湄索伊县湄索伊区黑衣男子棚屋处进行。
记者报道,当警方控制嫌疑人贾洛或蒂乌进行讯问时,有第一区第五分局特别行动组人员持武器严密保护。记者试图询问贾洛,托付黄金到缅甸边境出售的朋友是否真实存在,贾洛说:“真的存在。”当被问及是否精心策划时,贾洛说:“没有。”随后被警方控制带到帕卡农警察局局长办公室,由第一区警察总指挥进行进一步讯问。

沙炎中将透露,事发后,曼谷警察总指挥部下令调查组加紧追踪嫌疑人,动员大量调查资源和人力,因为嫌疑人提前长时间策划,例如从新年期间盗窃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并掩盖面部和改变路线以逃避警方追踪。
作案前踩点

调查发现,1月29日,嫌疑人于约19时进入一家购物中心内的金店踩点,但未动手。直到1月30日,再次返回并在购物中心内长时间徘徊,于约23时决定作案,因为看到顾客稀少。随后骑摩托车逃跑,试图掩盖路线并将摩托车丢弃在帕塔纳康巷10巷的运河中以销毁证据。
乘火车前往清迈
2月1日,嫌疑人乘火车前往清迈府,随身携带作案所得黄金,停留至2月4日,然后前往清莱府湄索伊县。检查发现黄金有店铺标志,无法在国内销售,嫌疑人联系了边境邻国地区的同族朋友,托其转售,约定预付20万泰铢,并定于3月7日交付。调查组持续追踪逃跑路线,最终在湄索伊县地区确认并逮捕嫌疑人,并依法申请法院签发逮捕令。
承认单独作案,想用钱买大摩托车
审讯中,嫌疑人承认单独作案,供称动机是想要钱购买大摩托车,因为个人喜好和赌博行为,且曾多次入狱,最近于去年10月出狱,此前在清迈府服刑5年。之后前往曼谷并在多个地区盗窃摩托车用于作案。
黄金有店铺标志,无法在泰国销售

纳帕辛中将说,根据嫌疑人供词,他约见了同族但住在邻国边境的朋友,见面后交谈得知黄金有店铺标志,无法在泰国销售。这样告诉朋友是因为之前曾两次入狱,狱中有人告诉他如果让家人出售黄金也算收受赃物,所以托朋友出售,并先收到20万泰铢。之后在3月7日将出售黄金的余款带来。
托朋友出售,先得20万用于赌博和消费

在得到首笔20万泰铢后,蒂乌越过边境到邻国赌博,朋友名为迪乌,又兑换了70万泰铢筹码供其赌博。赌博后已花费超过50万泰铢,并将兑换筹码剩余的10万多泰铢带回,因此本金有30多万泰铢。这一切基于信任,认为在泰国无法销售黄金,在国外出售能再得这笔钱。

在指认地点后,将追查信息以确认事实,因为边境地区不是官方过境点,而是与邻国接壤的自然通道。这部分不完全相信蒂乌的供词。
纳帕辛中将接着说,在剩余30多万泰铢和从金店获得的16万泰铢现金,总计近50万泰铢中,蒂乌花10万泰铢为另一朋友购买二手Force摩托车,并于2月14日以19万泰铢购买另一辆摩托车,剩余钱款用于逃跑期间的吃喝玩乐。根据供词中的旅行方向,相信所说均为事实。
贾洛还补充说,选择在该购物中心作案是因为熟悉该区域,曾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因此清楚进出路线和环境。
纳帕辛中将还说,作案前曾考虑同一购物中心内的另一家金店,但发现该店已妥善存放财物,且区域内顾客众多,不适合动手。直到约23时30分,看到作案金店顾客稀少,且接近关门时间,才决定动手。蒂乌还供称密切关注警方的调查新闻,并逃往邻国藏匿,在看到新闻平静后才偷渡回泰国。
承认错误并向社会道歉
纳帕辛中将补充说,嫌疑人表示悔过,承认曾两次入狱但仍重复犯罪,原因是需要钱和赌博成瘾,并向社会道歉,强调不应有人效仿,因为警方最终能追踪逮捕。
警方将加紧追回已出售的财物,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起诉。

嫌疑人贾洛以悔过的语气说,对发生的事件道歉,承认决定犯错有多方面生活因素,并警告想犯类似错误的人不应效仿,因为最终无法逃脱罪责,无论逃到哪里都会被逮捕起诉,尤其是作为泰国人,即使逃到国外也无法可持续生活,最终必须回来受罚。
贾洛还指出,监狱生活没有未来,尽管有教育课程,但不少囚犯不感兴趣,并强调出去诚实工作,即使辛苦,还能与家人生活,比再次入狱好。

关于作案原因,贾洛说想要摩托车,并计划将所得黄金出售到邻国边境,认为更容易,且信任同族朋友。然而,承认不敢自己出售,因为怕被逮捕。
当记者问及是否认为自己熟练且不知悔改时,贾洛回答不这么认为,但觉得持有或出售黄金都有被捕风险,所以决定动手,因为认为至少有机会获得部分利益,并声称没有选择,且找工作困难,因为腿部曾被油烫伤。
伪装戴假发模仿曾看过的电影
关于伪装,贾洛说灵感来自曾看过的电影,并认为可行。作案用的假发取自菩提树下,是民众用于供奉圣物的物品。
确认单独作案,无同伙,且未清点所得黄金数量,数量信息来自事后跟踪新闻。最后表示对此次行为感到悔过,并承认此前曾入狱。

初步,调查人员控制嫌疑人到案发金店地点,以及丢弃假枪和作案用摩托车的帕塔纳康运河桥区域(曼谷巴威区巴威分区)指认,以补充案卷,明天(2月21日)将嫌疑人送押帕卡农刑事法院。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8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