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专员设定最后期限,命令选举委员会在2月27日前澄清选举票涉嫌不保密问题

监察专员命令选举委员会暂停,要求推迟提交选举票条形码案件的证据,仅给予时间至2月27日。

2026年2月20日,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布新闻稿,澄清关于2月8日国会议员选举调查请求的进展,询问是否违反宪法。办公室表示,已收到选举委员会(EC)的来信,请求将提交解释和证据文件的期限延长7天,原定于2月23日提交。选举委员会称,数据涉及大量需要收集的细节。

然而,监察专员会议审议后认为,此案是国家层面重要事项,影响公众对选举过程的信任,因此有必要尽快查明事实,以避免延迟提交宪法法院裁决。

依据2017年监察专员法赋予的权力,监察专员决定仅将选举委员会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并强调如果超过此期限仍未提交解释,监察专员将立即根据现有证据进行审议和事实调查,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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