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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详情,检察官向刑事法院起诉“娜娜·拉比娜”和“威·钛金属”欺诈案,损失超过1亿泰铢,提交临时释放申请,等待保释。
在刑事法院,2月23日上午11点,经济和资源案件检察官2作为原告起诉,被告1-4为:拉比娜·因猜女士,44岁;巴林亚·因猜先生,44岁;Flick of the Light Productions有限公司,由拉比娜女士担任;以及Ribina 2016有限公司,由拉比娜女士担任。罪名包括共同欺诈、共同借贷欺诈公众、伪造和使用伪造文件。
原告指控,在2021年4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告共同实施欺诈和借贷欺诈公众行为,共同伪造和使用伪造文件,欺骗总计11名受害者,通过展示虚假陈述和隐瞒真相,引诱借贷资金用于投资个人贷款业务、资产交易业务、体育公司相关业务、各种投资基金、购买股票、外国餐厅业务和在证券交易所购买股票。协议支付每月4%或7%的回报率,或借贷投资金额的40%,这高于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利息法律规定的所有利息,导致受害者1-11共同投资,将资金转入被告四人及其同伙指定的银行账户。
被告四人引诱受害者1-11的联系是虚假陈述,被告四人无意将11名受害者的资金用于所引诱的投资,而是将资金用于循环支付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也是贷款人,被告四人从一开始就有意使用诡计欺骗11名受害者的资金,构成共同欺诈和共同借贷欺诈公众罪。调查阶段,被告四人否认指控。
此案行为涉及共同欺诈和欺骗借贷欺诈公众,损失超过1亿泰铢,对11名受害者及其他广泛人群造成损害,对整体经济系统造成损害。为防止此类犯罪再次发生,请求法院对被告四人处以重罚。如果被告四人提交临时释放申请,原告反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并要求赔偿受害者1:41,683,337泰铢,受害者2:46,394,000泰铢,受害者3:28,795,000泰铢,受害者4:3,550,000泰铢,受害者5:3,150,000泰铢,受害者6:4,364,500泰铢,受害者7:2,970,000泰铢,受害者8:1,500,000泰铢,受害者9:13,951,000泰铢,受害者10:4,000,000泰铢,受害者11:23,684,077泰铢,这是11名受害者因欺诈损失的财产,加上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从借贷之日起计算,直到被告四人向每个人完全偿还。
法院受理案件编号为黑案508/2569,检察官已将被告带至法院起诉,被告两人已提交临时释放申请,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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