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正在提升交通执法标准,设定“警告后罚款”的最后期限为2026年3月31日,并透露自1月以来已发出超过9.9万次警告,其中最多的是“不戴头盔”的指控。
2026年2月24日,国家警察局副局长、国家警察局交通管理中心主任萨马兰·努安玛透露,昨天,国家警察局局长吉提拉·潘佩奇指派他主持仪式,向在2025年度道路事故预防和解决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颁发荣誉奖章,并主持国家警察局交通管理和交通管理中心第2/2026次会议。

国家警察局交通管理中心工作组成员及相关单位代表在位于国家警察局1号楼2层的斯里亚农会议室参加了会议,并通过视频会议远程参与。根据警察局长的命令,交通执法分为三个阶段:
1. 短期(紧急)阶段:重点宣传交通法规知识,增强交通纪律,并在合理时间内实施。
2. 中期阶段:对10项主要指控及给民众带来困扰的指控进行严格执法。
3. 长期(系统建立)阶段:引入技术支持交通执法工作。
国家警察局已实施第一阶段(紧急阶段),推出“警告后罚款”措施,期限为2026年1月27日至3月31日。数据显示,通过PTM系统,在2026年1月至2月4日期间,交通官员对有权罚款的所有指控进行了警告,共计99,297次。
警告最多的前五项指控分别为:不戴头盔占47.3%,无驾驶执照占16.8%,不系安全带占9.8%,超速驾驶占7.0%,以及其他如未安装车牌、车辆使用与注册类型不符、货物无覆盖物等占4.6%。
萨马兰感谢各级指挥官和所有执勤警察在2026年新年期间和最近的众议院选举期间,为交通便利和管理付出的牺牲和努力,确保一切顺利进行。他还强调了“警告后罚款”措施,这是根据警察局长2026财年交通管理政策制定的,将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之后将进入更严格的执法阶段。
此外,他还指示警察局站长和交通主管人员,要求交通警察对已发出的罚单,如果未依法缴纳罚款,且案件将在今年内超过诉讼时效,需制作罚款卷宗送交检察官,依法处理所有人,依据罚款法律。
同时,他要求国家警察局交通管理中心交通系统标准开发工作组加快交通知识培训和测试,针对新调入交通部门或需在警察局或指挥部执行交通任务的警察,并要求所有单位传达关于设置检查点的标准操作程序及国家警察局相关命令的知识。
以确保执勤警察能够正确、高效、透明、安全地履行职责,增强公众信任,并让国家警察局交通管理中心法律与创新工作组跟进与陆路运输厅关于电子数据连接以提高陆路交通执法效率的第一版谅解备忘录修订草案的进展,确保符合规定时间框架。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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