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与最高检察院商讨解决案件移交问题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与最高检察院方面举行会议,解决两个机构之间案件移交过程中的障碍问题

2026年2月24日,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案件部门,组织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协调工作组与最高检察院方面的会议,以协调并解决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和最高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障碍问题。会议由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秘书长素拉蓬·因塔通担任工作组主席,主持此次会议。同时,反腐败案件办公室副检察长拉差·帕农万担任工作组副组长,以及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工作组和最高检察院办公室协调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地点设在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4号楼3层的暖武里3号会议室。此外,反腐败案件办公室主任颂西里·詹南詹南作为工作组主席,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远程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协调并解决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和最高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障碍问题,商讨其他方面的公务事项和共同实践指南,并将会议讨论结果用于制定实践指南并报告给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会议共同审议了以下议题:

1) 议题确定和不完整事项的审议

2) 联合委员会会议中的障碍

3) 向最高检察院移交案件以提起诉讼或将案件退回国家反腐败委员会自行提起诉讼的障碍

4)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检察官之间案件协调的障碍

5) 已移交最高检察院提起诉讼案件的进展

6) 根据第132条为个人提供刑事辩护保护和援助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与最高检察院商讨解决案件移交问题

此外,会议共同交流了意见,并提出建议以解决障碍问题,以利于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和最高检察院之间根据职责进行联系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正确无误,并能高效执行。同时,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协调工作组将把会议讨论结果报告给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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