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里苏万”向巴吞他尼府选举委员会提交投诉,要求调查第8选区人民党议员候选人在选举后分发物品是否违法,指出如果调查后事实确凿,必须建议选举委员会提交最高法院审议处罚。
2026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爱国爱土组织领袖西里苏万·詹亚先生前往巴吞他尼府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巴吞他尼府选举主任提交投诉,以提供线索进行调查或审讯,涉及巴吞他尼府第8选区人民党议员候选人分发饮料和T恤以感谢选区民众的行为,是否违反2018年《宪法附属法关于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第73条第1款。
起因是巴吞他尼府第8选区人民党议员候选人在选举后约一周,在自己的Facebook页面上发布帖子和图片,显示自己和团队在该时间段内走访选区,写道:“今天我亲自去见了巴吞他尼府第8选区的兄弟姐妹,感谢他们投给我的每一票,并赠送团队T恤作为纪念,以表达我衷心的感谢。我们一直以来的支持不取决于职位或胜负,而是我和团队的诚意...”
西里苏万先生进一步表示,在该页面上发现议员候选人分发饮料箱、带有人民党标志和数字6(该候选人在2026年2月8日选举中的编号)的橙色T恤的图片,给多名民众时面带微笑,这可以被视为重要证据,表明该议员候选人有意图违反2018年《宪法附属法关于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及其修订案第73条第1款,该条款规定禁止候选人或任何人采取任何行动以诱使选民投票给自己或其他候选人、避免投票给候选人、或劝说选民不投票给任何众议院议员,通过提供、承诺提供或准备提供财产或其他可计算为金钱的利益给任何人。
“如果选举委员会的调查或审讯部门检查后事实确凿,应建议选举委员会提交最高法院审议处罚该议员候选人,根据第158条罪行,刑罚为监禁1至10年或罚款20,000至200,000泰铢,或两者并罚,并由法院下令取消其选举权20年。此外,在调查中,如果发现人民党党魁或执行委员会成员知情、疏忽或知晓该行为但未制止或纠正以确保选举公正公平,选举委员会必须向宪法法院提交申请,以解散该政党,并根据第132条第三款下令取消该政党执行委员会成员的参选权。”
最后,西里苏万强调,尽管该页面上的图片和文字现已被删除,但已全部截图保存,表明该行为已发生,应视为已完成的罪行。因此,爱国爱土组织提供线索给巴吞他尼府选举委员会,以根据法律程序行使其职权继续处理。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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