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委员会批准恢复“调查人员职位体系”,将调整薪资与反腐败委员会官员持平,任命议程将于今年四月进行。
今天(2月25日)在泰国皇家警察总部,警察委员会主席、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主持了警察委员会第2/2569次会议。会议议程包括:第4项,确定刑事调查警察职位为可自行调整级别的合并职位,以及根据《2565年国家警察法》晋升职位的能力评估标准和方法;第5项,关于刑事调查职位特殊津贴的警察委员会条例草案。
警察委员会副发言人、中央调查局局长柴·波乍那·苏万那叻少将表示,会议原则上同意将刑事调查职位设定为合并职位,可自行调整级别,以增加灵活性,适应任务和官员的专业需求。同时,制定了知识、能力和经验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用于晋升考虑,最高可晋升至副局长级别,这符合《2565年国家警察法》的宗旨。
之后,人事办公室和调查促进研究所的工作组将加快向相关单位解释说明,为在即将到来的四月警察任命议程中恢复调查人员职位体系做好准备。
警察委员会副发言人表示:“恢复这一结构是泰国皇家警察高层重视的积极信号,因为调查人员是组织的核心力量。初期计划首先在第二区地方警察指挥部进行试点培训,目标群体从警长级别以上,听取初步知识讲座,然后开放平台听取实际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评估形式,更好地满足工作需求。”
柴·波乍那少将还表示,除了职位结构外,会议还同意考虑调整调查人员的职位津贴或特殊津贴,以提升士气和激励,因为这是承受高压和繁重工作量的职位。目标是调整薪资水平,使其与泰国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的官员相当。
会议已指派警察委员会成员、泰国皇家警察总长吉·拉特·潘佩中将作为代表与财政部商讨。同时,警察委员会主席、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已接受此事,将亲自与财政部和中央会计厅进行政策层面讨论。总理充分理解调查警察的职责和困难,并全力支持。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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