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娜-韦”对抗欺诈案,法庭定于5月25日审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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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韦”躲避媒体,来到法庭,接受被告陈述调查,涉及欺诈案,并发表否认声明以对抗案件,法庭定于5月25日审查证据。

在刑事法庭的轮值室,2月26日上午9:30,法庭安排调查被告陈述,案件编号黑字A.508/2569,由经济和资源案件检察官2作为原告,起诉娜娜·赖比娜女士,44岁,以及普林亚·因查伊或韦·泰坦尼姆先生,44岁,著名说唱歌手,这对夫妇,公司Flick Off The Right Production有限公司和赖比娜2016有限公司,作为第1至4号被告,涉及共同欺诈和共同借贷构成欺诈公众、伪造和使用伪造文件、欺骗11名受害者的罪行,通过展示虚假陈述和隐瞒真相,诱使他们借贷投资个人信贷业务、资产交易业务、体育公司相关业务、各种投资基金、股票购买、外国餐厅业务和证券交易所股票购买,承诺支付每月4%、7%的回报率或借贷投资金额的40%,这高于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利息法可能支付的利息,导致第1至11名受害者共同投资,损失超过1亿泰铢,通过转账至被告的银行账户。

被告每人获得100万泰铢保释,法庭禁止出境。

今天,娜娜和韦夫妇按约来到法庭,通过侧门进入以躲避记者。

法庭宣读并解释起诉书给两名被告听,直到他们理解后询问是否认罪或否认,结果显示娜娜和韦都发表否认声明以对抗案件。

法庭定于5月25日上午9:00审查双方证据。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8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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