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6名选举委员会指控对象 涉嫌阻碍选举-秘密结社 煽动传播虚假信息

公布6名个人名单 涉及拍照、解码选票事件 选举委员会严正通报指控 基于阻碍选举-秘密结社 煽动传播虚假信息 “冰淇淋-颂猜-IT专家-媒体摄影师”难逃法网

2026年2月26日 下午5点 来自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指派 选举委员会副秘书长 克朗奇·查伦因 向警方报案 要求对一组共同拍摄选票照片、选票根联并试图解码 二维码 - 选票上的条形码 的选区选票和名单选票的个人采取法律行动 以关联数据至投票者投给了谁 事件发生在2026年2月22日 曼谷堪那亚区第15选区第9投票站的新投票中

据报道 选举委员会报案要求采取法律行动的个人共有6名 包括

1. 塔玛提·苏科提拉 或称 博士飞机 斯里巴吞大学 迪沃特主任

2. 塔纳拉·瓜瓦塔纳潘 Domecloud首席执行官 软件和区块链技术专家

3. 猜蓬·查瓦拉瓦尼猜 或称 猜老师 M.I.B Marketing In Black粉丝页所有者

4. 颂猜·西素提亚功 前选举委员会委员

5. 普里特·瓦查拉辛 人民党发言人 及名单议员候选人

6. 颂蓬·鲁昂萨穆特 Spacebar摄影师主管

由警方对上述个人根据 2017年宪法附属法关于选举委员会法 第66条第二款 刑法典 第116条 第209条 第322条 及2017年计算机犯罪法(第2版) 第14条 采取法律行动

对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罪行 规定了相当严厉的犯罪特征和处罚 其中根据2017年选举委员会法第66条 规定 任何人阻碍选举委员会、省选举主任、选举监察员或选举委员会任命的委员履行职责 如果该阻碍行为是通过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或为使选举不公正、不诚实或不合法而实施 行为人应处以不超过5年监禁或不超过10万泰铢罚款 或两者并罚

刑法典第116条 规定 任何人采取任何行动 以通过暴力手段导致宪法、法律或国家治理的变更或废除 或采取任何行动煽动公众造成骚乱 或导致公众分裂 或使公众违法 作为非法行为 该人应处以不超过7年监禁

第209条 作为“秘密结社”罪行 规定任何人是隐瞒运作方法和意图违法的团体成员 应处以不超过7年监禁和不超过14万泰铢罚款 如果是首领或经理 最高刑罚为不超过10年监禁和不超过20万泰铢罚款

第322条 任何人拆封或取走他人的信件、电报或任何密封文件以知晓内容 或披露该信件、电报或文件的内容 如果该行为可能对任何人造成损害 应处以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不超过1000泰铢罚款 或两者并罚 及计算机法第14条规定 将虚假、伪造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对公众、安全造成损害 或为淫秽信息 包括传播此类信息 应处以不超过5年监禁或不超过10万泰铢罚款 或两者并罚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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