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上校塔维·索松”国家党党魁敦促选举委员会停止起诉民众以压制言论,指出正在侵犯监督政府的自由,警告危险信号,反映独立机构正在忘记谁才是真正的权力所有者
2026年2月28日,警察上校塔维·索松,国家党党魁,在脸书上发帖表示,选举委员会决定对6位学者、专家和民间代表提起刑事诉讼,他们全部按照宪法履行泰国人民的职责,并是举报人,实际上国家应有措施保护举报腐败者的安全和权利。因此,对这些举报人提起刑事诉讼,不仅是违反宪法的行为,还是反映独立机构正在忘记“谁才是真正的权力所有者”的危险信号。
警察上校塔维表示,作为政党和民众,我宣布宪法立场和事实,以保护合法权利,如下:
1. 监督是“职责”而非“犯罪”。根据宪法第50条,民众有责任维护民主政体,并在保密下自由行使选举权。选举委员会有责任确保选举透明。因此,民众完全有正当理由跟踪、监督和批评选举委员会的工作,这可能影响他们神圣的选票。
2. 法律应保护“揭露者”而非用作武器。宪法第63条规定国家必须支持民众防止腐败。这6位人士提供信息和提出质疑,是履行良好公民职责,选举委员会应感谢民众帮助堵塞漏洞,而不是趁机使用刑法作为武器,以限制自由权利,并贬低人类尊严。
3. “表达自由”是防止绝对权力的盾牌。根据宪法第34条和41条,民众有自由表达意见、申诉和诚实批评政府机构以促进公共利益。这必须受到保护。因此,选举委员会必须意识到,越是使用权力起诉民众以压制言论,选举结果的尊严和可信度就越会崩溃。
国家党党魁表示,这种对民众提起刑事诉讼的行为,属于“压制公众参与的诉讼”,侵犯了参与监督政府的自由权利,并违反泰国作为缔约方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
我因此向这6位人士致以支持和尊重,作为为人类尊严和正义而战的斗士。请选举委员会停止制造恐惧氛围,转而“透明公开信息”,解释技术疑虑以消除疑问,以公正揭示真相,让民众的一票一权有价值、尊严平等,并真正受到保护。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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