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在线诈骗受害者统计数据:2月份案件激增超过2.8万起,损失金额接近千亿泰铢

在线反欺诈中心(ACSC)公布了2月份的诈骗计划和受害者损失总额接近千亿泰铢,其中购物诈骗位居榜首,同时公布了最常被冒用的政府机构名单。

在线反欺诈中心(ACSC)由警察中将塔纳·楚翁(Thana Chuwong)——泰国皇家警察副总监兼网络犯罪调查局局长,以及警察中将吉拉蓬·普里德(Jirapob Phuridet)——泰国皇家警察助理总监兼网络犯罪调查局副局长,共同公布了2月份在线诈骗案件和损失的统计数据,共计28,180起案件。发现报案数量最多的第一名是购物和服务诈骗,这种诈骗形式中案件数量最多的是普通商品诈骗,超过3,753起案件,而时尚/品牌商品和食品/饮料则依次位列其后。其中发现重复使用最多的虚假个人资料名为“Donattt Nut”,销售演唱会门票,共23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22万泰铢。

第二名是招聘和其他利益诈骗,共4,576起案件。其中招聘诈骗分为三种形式:

- 诈骗从事在线兼职工作(点赞/分享/下单),共2,404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3.8亿泰铢。

- 诈骗开设在线商店销售商品,共681起案件,损失金额近7,900万泰铢。

- 诈骗支付费用、中介费、手续费以出国工作,共60起报案,损失金额超过600万泰铢。

而提供利益的诈骗,发现两种诈骗形式:

- 诈骗提供在线贷款服务(通过Facebook广告,共301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300万泰铢;通过TikTok,共132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140万泰铢;通过Line应用程序,共85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170万泰铢)。

- 诈骗领取奖品/遗产/援助金(其中细分包括:1. 诈骗领取免费商品,如膳食补充剂、植物、书籍,共125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1,700万泰铢;2. 养老金诈骗,常被冒用以保护公务员养老金账户或提供援助金,共59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2,200万泰铢;3. 诈骗支付费用以领取包裹,共49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1,400万泰铢;4. 冒用领取土地退税,共37起案件,损失金额770万泰铢)。

第三名是冒用他人身份的诈骗,共2,415起报案。其中发现最常被冒用的4个机构:

- 冒用电力局工作人员,共234起案件,损失金额近2,500万泰铢。

- 冒用政府工作人员,如警察/反洗钱办公室(AMLO)/特别调查厅(DSI),共133起案件,损失金额近3,700万泰铢。

- 冒用财政部工作人员,共128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4,900万泰铢。

- 冒用银行工作人员,共85起案件,损失金额超过1,800万泰铢。

在线反欺诈中心(ACSC)提醒民众提高警惕,在所有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沟通时需谨慎,因为犯罪分子常以此为主要渠道进行上述诈骗。同时,对于来自陌生人的电话,若对方冒用工作人员或机构,应每次向被冒用的所属单位核实后再采取任何行动。此外,对于自称是朋友、亲戚、兄弟姐妹或熟人,以借钱、要求转账资产或进行任何交易为目的的电话,民众切勿轻信,应每次先向这些亲戚、兄弟姐妹或熟人核实,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受害者。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8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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