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调查警察局签发逮捕令追捕“本·史密斯”及其妻子,涉及跨国商业投资多个项目的诈骗案,损失超十亿泰铢,扩大搜查中部地区6个地点,扣押13项证据。
3月2日,中央调查警察局局长纳塔萨克·查瓦纳赛中将表示,2月26日,中央调查警察局调查组,包括第3刑事犯罪调查科和第3经济犯罪调查科,已收集证据,请求刑事法院签发逮捕令,追捕47岁的本·史密斯先生和40岁的卡特里亚·比弗女士(其妻子),罪名是“共同欺诈、合谋洗钱”,因发现证据表明两人与同伙一起,欺骗一群外国商人参与多个项目的投资,包括股票、房地产、私人飞机和能源业务,导致总损失超过10亿泰铢。
纳塔萨克中将还表示,自2016年初以来,本·史密斯先生假装与一群受害者(即希望扩大在泰国投资的外国商人)建立亲密关系,自称是专家,提供泰国股票市场投资建议,然后诱使他们共同投资购买QTC能源有限公司的股票,当时确实进行了投资。
当受害者信任本·史密斯先生后,他开始设计骗局骗取受害者资金,诱使他们投资Pace股票,金额达7亿泰铢,让Pace公司所有者签订借款合同并开具支票担保回报率7%和11%,总额超过7.62亿泰铢,以建立信心,但条件是必须让卡特里亚女士管理这项股票投资,管理期超过1年,还欺骗他们购买价值2.55亿泰铢的私人飞机,用于租赁业务,并欺骗他们投资电力能源项目,金额达1.26亿泰铢,声称是与泰国投资者合作,与泰国电力局开展业务。但后来受害者开始注意到异常,因为Pace股票没有按约定活动。

纳塔萨克中将表示,当情况不妙时,本·史密斯先生网络中的同伙设计骗局,提议受害者支付7套公寓的定金和内置费用,金额达1.44亿泰铢,用于装修和销售,声称如果售出,将用所得资金偿还受害者并支付高于约定的回报。受害者因此上当同意,直到2022年,受害者仍未收到约定的公寓单元,试图联系追问,但被本·史密斯先生及其同伙推诿,后来才得知所有公寓单元已全部转让给他人,意识到被骗,于是向中央调查警察局报案。
中央调查警察局局长继续说,接到报案后,官员迅速调查事实,发现证据表明本·史密斯先生、其妻子及同伙多次通过声称投资各种业务骗取受害者财产,但未按约定使用资金,这符合欺诈行为的特征,因此收集证据请求法院签发上述逮捕令。

同时,还派出警力搜查中部地区各省的6个地点,以搜查与案件相关的文件证据、证人、法人实体,成功扣押13项额外证据,包括2台台式电脑、1本笔记本、2台笔记本电脑、1台MacBook、2台iPad、5部手机、2块硬盘,以及各种文件,如财务报表、年度日常支出、公司印章,共6项。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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