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副发言人透露,政府提高“刑事案件中被法院撤销起诉的受害人和被告”的赔偿金,最高可达30万泰铢,以提供适当的赔偿,使其符合经济状况,现已生效
2026年3月4日,总理府副发言人拉丽达·佩里瓦塔纳女士透露,政府公报已发布根据2001年《刑事受害人赔偿法》及被告赔偿和费用支付条例的部级法规,自2026年3月3日起生效,旨在调整赔偿率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
总理府副发言人表示,此次调整被视为提升对民众权利的保护,包括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以及后来法院判决撤销起诉或未犯罪的“被告”,使他们获得更适当的赔偿,提高受害人赔偿上限,主要内容如下
受害人死亡的情况
将赔偿金从原来的30,000–100,000泰铢提高至最高不超过300,000泰铢,并将相关费用包含在单一金额内
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况
医疗费用,提高至不超过80,000泰铢(按实际支付)
身心康复费用,提高至不超过50,000泰铢
其他身体或精神损害费用,提高至不超过100,000泰铢
设定新费率用于器官丧失或残疾情况,最高不超过300,000泰铢
加强对因诉讼程序受损的被告的保护(案件被撤销起诉的情况)被告因诉讼程序死亡的情况
将赔偿上限提高至最高不超过300,000泰铢
被告未死亡的情况
医疗费用,提高至不超过80,000泰铢(按实际支付)
身心康复费用,不超过50,000泰铢
诉讼费用,不超过30,000泰铢
拉丽达女士表示,该措施将有助于使援助更加公平,反映实际发生的损害,减少不必要的步骤,并增加审议的灵活性,以确保民众获得快速和有效的赔偿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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