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查农帕特·纳克索”照片,宋卡府议员,勇敢党成员,自3月4日起向议会报到

公开“查农帕特·纳克索”照片,宋卡府议员,勇敢党成员,自3月4日起向议会报到,比特别调查局和反洗钱办公室发出搜查令早一天,揭示法律特权保护议员身份

2026年3月6日,记者报道称,查农帕特·纳克索先生,宋卡府第4选区议员,勇敢党成员,未与勇敢党顾问委员会主席、上尉塔玛纳斯·蓬帕奥一同报到,后者今日带领54名名单制议员和选区制议员向议会报到。

同时,经核实信息发现,查农帕特先生已于2026年3月4日下午4点30分向众议院秘书处报到,早于特别调查局官员与反洗钱办公室官员为寻找更多关于在线赌博网站旧案的证据而搜查其住所,该搜查发生于昨日(3月5日)。因此,查农帕特先生现在享有议员身份特权,在议会会议期间不能被逮捕或传唤,除非获得众议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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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泰国佛历2560年宪法在第124条规定了特权,第125条规定了豁免权,即:在众议院会议、参议院会议或国会联合会议上,任何议员发表的言论、表达的意见或投票均享有绝对特权,任何人不得以此为由对议员提起诉讼或指责。

第一段的特权不保护议员在通过广播、电视或其他方式转播的会议上发表的言论,如果该言论在议会区域外传播,并且该言论构成刑事犯罪或对非部长或该议会成员的他人造成民事侵权。

在第二段的情况下,如果议员发表的言论可能对非部长或该议会成员的他人造成损害,该议会主席应根据该人的请求,按照该议会会议规则规定的方法和时限安排发布解释,这不影响该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条规定的特权,也适用于根据众议院、参议院或国会规则印刷和发布会议报告的人员,以及经会议主席允许在会议上陈述事实或表达意见的人员,以及经该议会主席许可通过广播、电视或其他方式转播议会会议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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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条在会议期间,禁止逮捕、拘留或传唤众议院议员或参议院议员进行刑事调查,除非获得该议员所属议会的许可,或是在犯罪时当场逮捕。

如果众议院议员或参议院议员在犯罪时被逮捕,必须立即向该议员所属议会主席报告,为了议会会议的利益,该议会主席可以命令释放被捕者以参加议会会议。

如果众议院议员或参议院议员在会议开始前被拘留接受调查或审判,当会议开始时,调查官员或法院必须立即释放,如果该议员所属议会主席提出请求,法院可以决定是否要求提供保释或保释和担保。

如果对众议院议员或参议院议员提起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会议期间还是之外,法院可以在会议期间审理该案,但不得妨碍该议员参加议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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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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