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受雇开设“SIM卡”最高可判3年监禁、罚款30万泰铢,从事安排、招揽业务最高可判5年监禁、罚款50万泰铢

“艾琳”透露,政府正推进清理SIM卡行动,重申警告受雇开设SIM卡最高可判3年监禁、罚款最高30万泰铢,从事安排、广告、招揽买卖、租赁或借用SIM卡业务最高可判5年监禁、罚款最高50万泰铢

2026年3月8日,总理府副发言人艾琳·潘里表示,政府正整合合作,推进打击网络犯罪和严重危害国家及大量民众的威胁,特别是来自呼叫中心诈骗团伙的损害,其中部分泰国人参与诈骗本国同胞。通过受雇开设“马账户”,她重申警告民众,尤其是年轻人,不要为了微薄的报酬而受雇开设SIM卡或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犯罪分子,用于开通电话号码,随后这些号码被用作在线犯罪的工具。

艾琳表示,根据法律,受雇开设SIM卡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自己名义注册的SIM卡,存在高风险可能触犯《2023年预防和打击技术犯罪皇家法令》(2025年第2次修订版)规定的罪行,如果能证明该电话号码被用于犯罪活动。

“法律明确规定处罚,SIM卡所有者可能面临最高3年监禁或最高3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同时,从事安排、广告或招揽买卖、租赁或借用SIM卡、银行账户、电子卡或电子货币账户业务的人,将面临更重的处罚,即2至5年监禁或20万至5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艾琳强调

政府正与相关机构持续推进清理SIM卡行动,并请求民众绝对不要允许他人使用个人信息或扫描面部以代替他人注册SIM卡。如果民众发现自己的姓名被未经授权用于注册SIM卡,或发现有关在线诈骗分子的线索,可以通过在线系统thaipoliceonline或反在线诈骗行动中心(AOC)的热线1441全天候24小时报案。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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