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府府尹明确澄清6点问题:关于中国承包商放弃普拉府新政府中心建设工程一事,强调透明无腐败,所有步骤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索取任何利益,也未获得任何利益。在承包商工作延误后,准备依法处理。
3月9日,记者报道称,关于中国承包商放弃普拉府新政府中心建设工程的新闻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该中心位于普拉府普拉市南春区,目前情况已逐渐明朗,承包公司已将车辆、工人和设备从政府中心建设点撤出,相信这确实是放弃工程。目前正进入与承包公司解除合同的程序,并需寻找新的承包商。
对此,记者前往普拉府市政厅,联系了普拉府府尹办公室,了解到普拉府府尹索姆猜·勒特普拉西潘已于1月28日在其个人Facebook页面“索姆猜·派·勒克”上发布澄清声明,称:“为了与普拉府人民沟通,让大家正确理解普拉府新政府中心(新市政厅)的建设问题,确实出现了问题,但希望大家能正确理解所发生的问题,致以敬意。”
#澄清事实 普拉府新政府中心建设问题,由普拉府府尹说明
#澄清事实 新政府中心建设问题
1. 建设地点为国有土地(通常称为“皇家土地”),因此无需购买土地,只需按政府规定租金租用,使用国家预算直接支付给内政部转交财政部。因此,有人指控存在土地买卖腐败的说法不可能成立。
2. 采购通过电子招标方式进行,符合法律规定。投标过程由投标人和预算单位独立进行,投标人无法得知竞争对手的报价,直到投标截止时间才知晓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 根据法律,电子招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资格且无禁止特征,预算单位需设立委员会在投标前审查这些资格和禁止特征。
4. 根据法律,预算单位必须与电子招标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签订合同,除非有其他情况,如中标后被发现不符合资格或有禁止特征、放弃工程、不签订合同或不提供银行担保等。预算单位可取消该次招标或与次低报价者协商价格。#当AKC合资企业提出最低建设资金时,普拉府作为内政部授权单位必须根据电子招标结果与该合资企业签订合同。
5. 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需分阶段工作和付款,阶段数量取决于项目规模。当承包商完成阶段工作后,需提交工作,预算单位需任命委员会检查验收。如果委员会认为提交的工作符合TOR规定,则进行验收并通知单位支付该阶段款项。#普拉府政府中心分为237个工作阶段,建设工期1080天,合同从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14日。但由于合同签订后正值新冠疫情爆发期,中标者无法按时开工,内阁决议允许所有承包商在疫情期间免收罚款,根据无法开工的时间计算。AKC合资企业获得554天(从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的0%罚款豁免。
6. 合同于2024年3月14日结束时,AKC合资企业仅完成约10%的建设。但由于享有0%罚款优惠,普拉府给予AKC合资企业继续建设的机会。在此期间,普拉府和合同检查委员会持续跟踪督促,并提供问题解决建议,使目前建设进度达到约40%。但由于0%罚款期限已于2025年9月19日结束,自2025年9月20日起每日罚款约50万泰铢,目前已超过合同金额的10%,普拉府必须依法向主管单位提交申请以获批准,否则可能构成渎职。

基于上述事实,普拉府府尹确认,自2021年至今,普拉府作为内政部授权单位,所有步骤均按法律法规执行,未索取任何利益,也未获得任何腐败利益,与对新普拉府政府中心建设的指控无关。同时,一直督促跟踪建设进展,并定期通过媒体通报进度,让公众知晓。内政部作为预算单位的审议结果如何,将另行报告。
然而,对于此事,普拉府府尹不接受采访,要求记者使用其个人Facebook页面“索姆猜·派·勒克”上的澄清帖子,因为他表示此事并非始于他任职期间,他上任时建设工程已在进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均按法律和行政规定处理,且此事已多次澄清。
最新进展,记者获悉,普拉府府尹索姆猜·勒特普拉西潘将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单位开会,向媒体进一步澄清此事。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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