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2026年国会召集皇家法令草案,尚未指定国会召集日期
2026年3月10日,总理府副发言人艾琳·潘里特女士透露,内阁已批准由内阁秘书处提交的2026年国会召集皇家法令草案(尚未指定国会召集日期)。对于国会召集日期,内阁秘书处将与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众议院秘书处和枢密院办公室协调,当众议院议员当选人数达到众议院议员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共475人)后,将把该皇家法令草案呈递国王陛下。
艾琳女士表示,泰国宪法及其修正案第83条规定,众议院由五百名议员组成,其中四百名议员来自选区选举,一百名议员来自政党名单选举。第84条规定,在大选中,当众议院议员当选人数达到众议院议员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共475人)后,如有必要,可以召集国会会议。第85条第四款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在初步核查后宣布选举结果,有理由相信选举是公正和公平的,且不少于全部选区的百分之九十。
选举委员会必须尽快完成初步核查并宣布选举结果,但不得晚于选举日后六十天(即2026年4月8日前)。此外,第121条第一款规定,自大选众议院议员选举结果公布之日起十五天内(即2026年4月22日前),应召集国会会议,让议员首次集会。第122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国王陛下召集国会会议,主持开幕和闭幕。国王陛下可亲自出席主持年度常规会议首次开幕仪式,或指派成年王储或其他人代表陛下主持仪式。国会召集通过皇家法令进行。
因此,为确保首次国会召集顺利进行并符合泰国宪法规定,内阁秘书处起草了2026年国会召集皇家法令草案(尚未指定国会召集日期),并与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众议院秘书处和枢密院办公室协调,当众议院议员当选人数达到众议院议员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后,将把该皇家法令草案呈递国王陛下。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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