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调查局局长透露,“艾克米·沃拉瓦特”案涉及加密货币投资诈骗,受害者纷纷报案,已达61人,损失飙升至7600万泰铢,指出该案涉嫌传销和诈骗公众,发现其自2024年起已逃往国外,正加速向国际刑警申请红色通缉令。
3月10日,在刑事调查局二楼新闻发布室,刑事调查局局长塔萨蓬·贾鲁普拉查少将透露了案件进展:一群受害者已报案起诉艾克米·沃拉瓦特·纳克纳维迪,指控其诈骗涉及数字货币和加密货币投资。初步发现,已有61名受害者向调查人员报案,每人投资100万至200万泰铢,总损失约7600万泰铢。刑事调查局第四科调查人员已准备就绪,将询问受害者,相信受害者人数可能更多,预计总损失可能超过1亿泰铢。
塔萨蓬少将进一步表示,初步判断此案可能涉及《贷款法》或传销罪,因为调查发现,其承诺的投资回报率远超法律规定,高达数百个百分点。此外,还涉嫌违反《计算机犯罪法》和诈骗公众罪。
关于沃拉瓦特自行创建数字货币ACT是否构成犯罪,塔萨蓬少将表示,需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协调,以确定是否违反《数字资产业务法》。不过,相信即使未注册公司,个人间交易也构成相关罪行。
塔萨蓬少将补充说,沃拉瓦特的案件调查发现,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另有两起投诉案件,自2025年起。第一起案件调查已完成,并已提交检察官,已对沃拉瓦特发出逮捕令。另一起案件涉及诱导投资某网站,约有40名受害者,损失1000万泰铢,当时调查人员也已发出逮捕令。但在调查中,我们仍在收集证据以逮捕其他人,因为相信沃拉瓦特并非单独行动,还有其网络中的其他人涉案。沃拉瓦特的妻子目前未发现任何关联或涉案。
塔萨蓬少将还表示,调查发现沃拉瓦特自2024年11月15日起已出国。初步已将2025年旧案的逮捕令信息协调至国际刑警组织,以便进一步申请红色通缉令。
关于部分受害者仍被误导,即使沃拉瓦特已有逮捕令的情况,塔萨蓬少将指出,这更多是形象问题。许多受害者知道沃拉瓦特曾有逮捕令,但沃拉瓦特声称那是伪造的,还展示与重要人物的合影,使公众受骗参与投资。确认自2024年至今的诈骗手法相似。
刑事调查局第四科科长詹南·詹特斯上校提到沃拉瓦特的数字钱包问题,初步发现明确财务证据显示其在泰国和国外均有数字钱包,但要冻结这些数字钱包需经过步骤并与相关机构协调,将就此采取进一步行动。调查发现嫌疑人当前数字钱包余额较少,不足100万泰铢。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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