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副发言人透露,南奔府发布禁令,禁止民众进入保护区-禁止烧山,时间为3月10日至5月31日,以预防和控制日益严重的森林火灾和烟雾情况。违者最高可判10年监禁。
3月11日,总理府副发言人拉丽达·佩里特维瓦塔女士透露,南奔府已发布公告,禁止任何人在南奔府地区的国家保护区进行任何活动,包括禁止烧山、采集林产品或焚烧保护区内的农业杂草,时间为3月10日至5月31日,以预防和控制日益严重的森林火灾和烟雾情况。
副发言人表示,目前南奔府地区面临农业废弃物焚烧和火灾蔓延至森林区域导致的森林火灾和烟雾问题,导致细颗粒物PM2.5浓度超标,并有持续上升趋势,这可能对民众健康和森林资源产生广泛影响。
因此,南奔府根据1964年《国家保护区法》第25条行使权力,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在指定期间内绝对禁止个人进入南奔府地区的国家保护区。
然而,如果民众有必要进入国家保护区,进行不会对森林资源造成损害或引发森林火灾和烟雾的活动,必须向村长、乡长或当地林业部门报告并登记,说明理由、必要性以及进出时间,并且只有在获得官员书面许可后才能进入该区域。
副发言人进一步指出,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如未经许可进入森林,或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设备和行为,违者将根据法律承担刑事责任,可判处1年至10年监禁,并处以2万至20万泰铢的罚款。
“政府呼吁民众配合,避免露天焚烧,并严格遵守府级措施,共同预防森林火灾和烟雾问题,减少旱季对民众健康的影响。”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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