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驳回“素拉蓬·吉迪猜亚功”案件,前清迈府为泰党议员起诉选举委员会索赔7000万,律师指出事实矛盾,将向最高法院全体会议提交文件寻求公正,当事人不予置评
2026年3月10日,在清迈府霍县法院,最高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前清迈府为泰党议员素拉蓬·吉迪猜亚功起诉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和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索赔包括利息约7000万泰铢的案件,指控选委会因发放“橙卡”并对素拉蓬处以一年选举资格禁令而构成侵权,起因是2019年大选期间被投诉在生日布施活动中放入2000泰铢信封。最高法院给出的理由是,选委会对素拉蓬没有个人怨恨,且过往行动是履行国家机构的职责。
素拉蓬的律师团队在听取判决后表示,此案存在与先前选举案件判决相矛盾的问题,最高法院选举案件部门曾于2023年以第4209号判决驳回选委会要求撤销素拉蓬选举资格的申请,认为参加布施活动不违反选举法,但在此次民事侵权诉讼中,法院却裁定选委会的行动是善意履行职责,律师团队认为同一事实在法院判决中存在不同视角。律师团队准备继续采取法律步骤,将提交申请要求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审议或寻找其他法律途径,以进一步寻求此案的公正。
该案源于2019年大选,素拉蓬以52,165票赢得清迈府第8选区,领先第二名超过25,000票,但被当时的选委会发放“橙卡”并处以一年选举资格禁令,起因是被投诉在生日布施活动中放入2000泰铢信封。后来,最高法院选举案件部门裁定素拉蓬无罪且是遵循传统。随后,素拉蓬认为该命令不合法,并对其声誉和政治权利造成损害,因此起诉选委会索赔包括利息约7000万泰铢,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其诉求。
上诉法院维持原判,但将赔偿金减少至5600万泰铢加利息,总计6200万泰铢。然而,最高法院今日判决驳回此案,素拉蓬的律师团队将继续就此向最高法院全体会议申诉,因为他们认为已通过两级法院斗争超过7年,且仍有机会寻求此类公正。
素拉蓬本人亲自到场听取判决,简短表示:对此事不予置评,一切遵循法院命令。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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