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诺帕·纳克萨”,宋卡府议员,免于入狱,刑事法院批准100万泰铢保释,并附加禁止出国旅行的条件。
在特别案件调查局警方将宋卡府议员、勇敢党成员查诺帕·纳克萨拘留并提交刑事法院羁押后,指控他涉嫌共同组织或策划赌博活动,直接或间接帮助宣传或引诱他人参与未经官方许可的赌博,以及洗钱,违反1935年赌博法案。
警方于下午2点30分将查诺帕带到刑事法院,然后带至羁押室提交法院羁押。
随后,律师提交申请并提供担保,请求临时释放。法院审查羁押申请和案件情况后,认为被告无逃逸行为,有固定住所,因此决定在调查期间临时释放被告,设定保释金为100万泰铢,要求被告每两个月向法院报告一次,禁止出国旅行,并通知移民局,同时禁止被告采取任何阻碍或损害法庭诉讼的行为,否则法院将考虑撤销临时释放。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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