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警察”逮捕在线销售“非法枪支”团伙,供认已从事多年

“网络警察”逮捕在线销售“非法枪支”团伙,同时缴获武器-弹药作为证据,供认已从事多年。

2026年3月12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副署长素拉蓬·佩姆布特中将,以及国家警察总署助理署长纳拉迪·提普拉克中将,协助国家警察总署工作,国家警察总署第三分局局长空吉·素克泰少将,下令国家警察总署第三分局第二处处长普拉瑟·旺本桑上校,国家警察总署第三分局第二处副处长塔内·卡拉贡中校,联合网络警察和第四区警察局特别行动组,逮捕35岁的塔瓦猜·彭蓬、41岁的塔纳帕·皮塔贾昆和26岁的阿披实·西里普拉蓬,并缴获8支枪支和153发各种类型的子弹作为证据。

调查源于国家警察总署第三分局第二处的调查组,发现一个Facebook账户发布销售武器的广告,于是联系购买一支9毫米手枪,价格为12,000泰铢,约定在孔敬府孔敬市旧城区的一个加油站内交付。到约定时间,塔瓦猜负责开车,塔纳帕和阿披实也坐在车里,负责监视起点和警惕警察在交付武器时,随后将他们全部逮捕并缴获武器证据。

初步审讯中,塔瓦猜供认,他从在线网站以6,700泰铢的价格购买武器,然后通过Facebook群组转售给客户以获取利润,已从事多年,塔纳帕和阿披实负责监视起点和发送警告信号,当警察在武器交易期间进行逮捕时。

随后,调查组带塔瓦猜到孔敬市的一个公寓房间进行搜查,又缴获了7支枪支,包括1支霰弹枪、2支9毫米手枪、1支.38口径手枪、1支尺寸不明的改装手枪、1支短霰弹枪、1支尺寸不明的长枪,以及超过153发各种尺寸的子弹。

“网络警察”逮捕在线销售“非法枪支”团伙,供认已从事多年

然而,对所有嫌疑人以共同试图销售未经许可的枪支和弹药、共同持有未经许可的枪支和弹药,以及共同携带枪支进入城市、村庄、公共场所未经许可且无正当理由的罪名提起诉讼。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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