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部级法规出台,可在任何区或分区提交遗嘱申请,自3月24日起生效

“拉丽达”透露,内政部出台关于遗嘱制作的新部级法规,可在全国任何区或分区办公室提交申请,自3月24日起生效,旨在提供便利并减少未来遗产纠纷。

2026年3月18日,总理府副发言人拉丽达·佩里瓦塔纳女士透露,关于遗嘱或遗产意图的部级法规将于2026年3月24日起生效。这是自1960年或超过60年以来,对原法规进行的重要修订,以适应当前情况并为民众提供更多便利。

副发言人表示,该法规涵盖通过区长或政府官员进行的城市文件遗嘱和秘密文件遗嘱的操作,已更新步骤和标准,使其更清晰和现代化。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便利性,允许民众在全国任何区或分区办公室提交遗嘱申请,不受户籍限制,减少与政府机构联系的步骤和困难。

此外,还规定了遗嘱制作人身份验证方法的全国统一标准,如检查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带有照片和编号的官方文件,以降低文件伪造风险。

关于证人,新法规要求至少有两名证人,证人必须在区长面前出示身份并签名,以增加严谨性和便于后续核查。

在此类遗嘱制作中,遗嘱制作人可以请求获取遗嘱原件自行保管,区长将保留副本,增加文件存储的灵活性。

同时,新法规还规定了全国统一的申请表格和附件文件,包括确定有权请求复印和认证副本的人员标准,如遗嘱制作人、遗产管理人或继承人,以使操作更清晰。

关于费用率,已根据当前经济状况进行调整,自60多年来未作调整后,例如区级城市文件遗嘱制作费从50泰铢调整为250泰铢,复印和认证副本费从10泰铢调整为50泰铢等。

“这项新部级法规将有助于民众的遗嘱制作过程更便利、透明和标准化,减少未来遗产纠纷,并适应当前社会状况。”拉丽达女士说。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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