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宣布将“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注射剂”列为特殊管制药物,自政府公报发布次日起180天后生效
2026年3月18日,政府公报网站发布了卫生部关于特殊管制药物的第58号公告,内容如下:根据经1977年药物法(第3号)修订的1967年药物法第76条第4款和第78条,卫生部长在药物委员会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421-5/2567次会议的建议下,特此发布以下公告。
第一条 本公告自政府公报发布次日起180天后生效
第二条 在1978年5月26日卫生部关于特殊管制药物的公告第三条中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100项:“(100)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注射剂”
公告日期:2026年3月6日
签署人:卫生部长帕塔纳·蓬帕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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