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已自首,男子将女子拖入厕所暴力讨债并散布视频,实为前男友,非暴力讨债团伙

塔卡姆警察局调查部门已控制一名前男友,该男子暴力讨债,将女子拖入厕所并散布视频,现已自首。局长澄清并非非法放贷团伙。

此前,有知名页面揭露非法放贷团伙行为,他们到工作场所讨债,对债务人施压,将人拖入厕所暴力讨债。一段视频显示,一名女子被放贷团伙追债至工作地点,随后被拖入厕所处理债务。社交媒体分享的信息称,该放贷团伙行为恶劣,若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会遭受胁迫和心理压力,涉嫌精神强奸。此类事件并非孤例,还有其他视频显示债务人在工作场所被追债。

最新进展:3月18日下午3点,国家警察总署副署长Siam Boonsoom、国家警察总署副署长Pallop Aerumla、第九区警察局长Saman Promchat下令塔卡姆警察局局长Wichayanont Ekta-saeng、塔卡姆警察局调查部门副督察Thanakorn Chanrod、塔卡姆警察局调查部门督察Krairoek Sitthichot、塔卡姆警察局调查部门督察Buncha Piyasaksakul、塔卡姆警察局调查部门副督察Phumiyat Phoyen,与塔卡姆警察局调查团队合作,根据吞武里刑事法院第324/2569号逮捕令,逮捕了28岁的Jiraphas,罪名包括使用暴力强奸并记录影像或声音、胁迫他人、将淫秽内容输入计算机系统供公众访问等,嫌疑人已向塔卡姆警察局自首。

事件起因:受害者陈述称,通过交友应用认识并与嫌疑人交往,期间相互借款约70万泰铢,后分手。2025年6月10日,嫌疑人跟踪受害者,抢夺手机,并强迫带至住所附近的厕所,使用暴力伤害并威胁,以债务为条件,强迫受害者进行性行为,受害者因害怕伤害而屈服。

随后,2029年3月13日,受害者被告知自己的视频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传播,检查发现至少5段视频,其中一些是交往期间受害者同意录制但未同意发布的,另一些是事件当天受害者既不同意行为也不同意录制的。受害者认为,嫌疑人Jiraphas,即受害者的前男友,其家庭经营金店,是录制和持有这些视频的人。

调查人员已受理投诉,并协调调查部门检查用户账户和传播路径(IP/账户),准备向平台服务商索取数据,追踪嫌疑人并扣押电子设备,扩大相关涉案人员调查。直至2029年3月18日,塔卡姆警察局调查人员向吞武里刑事法院申请逮捕令,法院批准了第324/2569号逮捕令。

调查团队持续追踪嫌疑人,直至嫌疑人承受不住压力,向警方自首。审讯中嫌疑人承认了相关指控,随后被控制并移交调查人员依法处理。

塔卡姆警察局局长Wichayanont透露,事件发生后,塔卡姆警察局调查人员在受害者报案后申请了逮捕令,直至嫌疑人自首。这并非涉及暴力讨债团伙的案件,而是个人之间的私事。

然而,审讯确认嫌疑人是逮捕令上的真实个人,且是视频录制者。塔卡姆警察局调查人员将于明天(2029年3月19日)将嫌疑人拘留候审。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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