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约”对刑事法院腐败案件命令满意,指出尽管尚未正式受理,但已有积极信号,要求选举委员会一个月内回答法院问题,认为程序已推进

2026年3月24日,在中央刑事法院腐败和渎职案件审理中,人民党副党魁瓦约·阿沙武隆医生前往听取法院命令,涉及人民党向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共9人提起刑事诉讼。今天,法院命令原告根据刑法第157条补充起诉书中的特殊意图部分,并可以增加如法规、公告和规定等次级法律,以使其更完整。

有趣的是,法院还要求选举委员会初步澄清事实,尽管目前尚未有正式受理命令,但法院已根据最高法院2017年第2号规定第3条,允许原告提交起诉后要求当事人补充澄清事实,要求于2026年4月24日前回答三个问题:

1) 在根据宪法组织选民直接和秘密投票的选举中,“秘密”一词的含义是什么?

2) 在选区议员选举票上放置二维码符号和在名单议员选举票上放置条形码符号的情况下,选举委员会依据何种法律、法规或命令放置这些符号?为何放置这些符号?放置这些符号是否能够知道投票人选择了哪位候选人或哪个政党?

3) 基于问题2,如果这两种选举票上的符号可以被读取以知道投票人选择了哪位候选人或哪个政党,检查将在何种情况下进行?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是否有任何条件和程序来读取选举票上的符号?

瓦约医生进一步表示,可以看出法院在此案中没有拖延,尽管建议他们和人民党及四名原告在30天内补充起诉书以使其更完整,并已向选举委员会提出额外问题,以避免浪费时间,要求在一个月内澄清,所有这些将导致2026年6月24日的另一项命令,决定如何继续。如果他们反对选举委员会的澄清,将有时间直到2026年6月17日。

根据经验,今天的命令被视为积极信号,既给予人民党机会补充起诉书以使其更严谨,同时也不拖延地询问并要求选举委员会立即澄清三个关键问题,这是许多公众和法院都想知道的。现在,程序已经推进,尽管尚未有正式受理命令,但在刑事法院腐败案件中,当原告补充起诉书时,法院有权调查并要求被告同时澄清,原告也可以反对被告的澄清。

瓦约医生还回答了记者关于宪法法院受理请愿是否会影响此案的问题,指出这是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法律问题,但根据他听取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塞瓦·布米的澄清,更多是意见性质。在法院澄清中,无论是刑事法院腐败案件还是宪法法院,选举委员会必须使用其他证据回答问题,不能仅凭单方面意见。至于刑事法院腐败案件的诉讼是否会影响政治,他认为不会,如果有影响政治的命令,他相信更可能是宪法法院的命令,因为它有权宣布选举无效。

瓦约医生还表示,但刑事法院腐败案件不是那种司法权力,此案可能需要至少5-10年时间。此外,此案是针对选举委员会和官员的诉讼,与政治派别关系不大,但如果宪法法院的命令对选举委员会和选举不利,导致需要重新选举,发生的事实和宪法法院的裁决可能会被关联,他肯定会在此案中补充起诉书,如果法院允许补充那部分起诉书的话。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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