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统府能源局向消费者保护警察局提供石油运输文件,以调查是否涉嫌囤积违法行为,同时企业代表已会见调查人员。
此前,消费者保护警察局(ปคบ.)接到投诉称在信武里府地区有石油销售价格过高,随后扩大调查发现一处可疑石油仓库,仓库内储存大量石油,总计超过331,000升,包括柴油、95号乙醇汽油和91号乙醇汽油,总价值超过1250万泰铢,由仓库经理带领检查。调查发现,该公司以每升40.50泰铢的价格销售柴油,高于一般价格,声称以每升39.50泰铢购买,但无法出示购销文件或付款证明。
最新消息,2029年3月24日,红统府能源局局长孔吉·吉提坤与能源部法律官员一同会见消费者保护警察局调查人员,作为证人关于在红统府一家石油公司的搜查行动,仓库内发现大量石油库存,总计超过331,000升。初步已向调查人员报告与能源部相关的《燃料控制法》事实,并强调让公众对官员为民众利益工作的信心。
当被问及该公司仓库内的石油是否超过300,000升时,孔吉表示正在调查中,目前仅发现需要检查的运输文件,因此今天向消费者保护警察局提供事实信息,至于是否构成违法,将由警察官员进一步调查。
孔吉进一步表示,对该公司的调查是因为接到官员协调,要求与府商业局联合实地检查,已于3月19日完成。初步能源部已要求检查该公司的运输文件,以核实运输起点和终点是否与申报一致,符合《2000年燃料贸易法》第30条规定,要求石油贸易商必须正确完整地制作和出示石油运输文件,用于检查路线和石油数量。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处以不超过1年监禁或不超过10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能源部的职权范围仅限于检查运输文件,而石油囤积和价格上涨问题,则由商业部和国内贸易部负责调查。

当被问及有信息称该公司仓库内的石油不符合标准,能源部将如何采取行动时,孔吉表示一切符合能源部规定,该事项由石油标准检查部门负责,自己作为工程师对此部分不了解。
关于昨天在红统市警察局报案,是对该公司运输文件问题的投诉,此次报案旨在促进事实调查。同时,提交给调查人员的证据包括3月19日查获的运输文件,随后能源部发函要求公司提供额外文件,公司已于3月23日提交。
目前,府级已全力动员官员调查石油问题,确认所有工作均在法律框架和各机构职权范围内进行。
消费者保护警察局第二局局长波尔·塔纳塔·斯里皮帕特透露,今天已收到红统府能源局提供的运输文件,用于补充案件材料,因为在搜查当天,企业无法出示相关文件,引发怀疑。
对于今天收到的文件,需要进一步检查细节。同时,在下午14:00,调查人员已传唤石油仓库代表说明信息,明天(2029年3月25日)也将传唤府商业局提供额外信息。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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