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警察总署重申,“警告后罚款”宽松措施将于3月31日结束,在3个月的警告期内,已有196,028起交通违规行为被警告,之后将从4月起开始实际罚款,严格执行10项主要法律,以减少道路事故和损失。
3月25日,国家警察总署副指挥官兼交通管理中心主任萨马兰·努安玛透露,国家警察总署指挥官吉提拉·潘佩于3月23日在国家警察总署管理会议上指示,在交通方面,应重点减少道路事故、执行法律并加强公众的交通纪律。
目前,交通管理中心已推动实施该措施,分为三个阶段,当前处于第一阶段“警告后罚款”,该措施将持续执行至3月31日,此阶段被视为该措施的最后阶段,之后将进入第二阶段,交通法律的执行将更加严格。
“警告后罚款”措施侧重于宣传和警告,以提高对法律和交通纪律的认识。自1月以来,已通过PTM系统进行了196,028次警告。在3月31日警告期结束后,交通警察将开始严格执行导致道路事故的10项主要违法行为。
萨马兰强调,呼吁公众检查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调整驾驶行为,为4月1日起全面执行法律做好准备,共同创建安全的驾驶社会。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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