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加强第7条经营者报告库存与油价,协调司法部-DSI-内政部联合检查

能源部提升燃料监管措施,命令第7条经营者严格报告库存与价格,应对中东冲突,协调司法部-DSI-内政部检查全国运输数据

2026年3月27日,能源商业部副司长武迪塔·坦提韦斯在应对中东地区冲突情况管理中心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26年3月1日至24日期间,快速柴油的整体情况,每日产量为8151万升,每日销售量为8163万升,每日出口量为455万升,总体销售和出口量为8618万升每日

至于汽油,2026年3月1日至24日期间,每日产量为3712万升,每日销售量为3510万升,每日出口量为0.004万升,总体销售和出口量为3510万升每日

对于柴油和汽油的情况,能源商业部已通知第7条经营者根据总理命令,额外提交燃料仓库的接收和分发数据,泰国有92个销售仓库,包括53个法定储备燃料仓库,以及39个未公开储备的第7条经营者仓库和第10条经营者仓库。能源商业部已制作额外表格,要求报告燃料运往终端站点的数据、车辆注册信息,以便提交给司法部、DSI、内政部进行进一步检查。

能源部加强第7条经营者报告库存与油价,协调司法部-DSI-内政部联合检查

同时,能源部发布了关于因中东冲突情况而规定经营者标准和条件的部级公告,主要内容是第7条经营者必须披露所有地点的油价和库存,包括清晰显示价格和剩余燃料的标签,并在每天18:00前向能源商业部报告准确数据。

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要求经营者按炼油厂前显示的价格销售燃料,不超过能源部网站公布的价格或加油站价格,第7条经营者作为炼油厂需每周五12:00向能源商业部报告炼油成本,并每次从仓库运输燃料时报告运输数据。

能源部加强第7条经营者报告库存与油价,协调司法部-DSI-内政部联合检查

关于开发“Fuel Now”应用程序,以便各省能源部门了解各地加油站位置,掌握加油站状态,如正常销售或某些类型燃料短缺,请求经营者合作,补充数据以加快检查速度。

武迪塔进一步表示,对于已根据能源商业部关于规定燃料运输方法和条件的公告制作燃料运输发票的情况,要求经营者每次制作燃料运输发票时,报告燃料销售或卸载数据,并提交燃料运输发票副本至燃料运输检查系统,从2026年2月1日起开始报告。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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