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检查“醉酒者”症状的测试方法,违规销售将违法

《皇家公报》发布了疾病控制部的公告,规定了检查醉酒症状的标准和方法,要求商店在销售前检查症状,违规将违法。

根据2008年《酒精饮料控制法》经2015年第2次修订后,第29(2)条规定,禁止向有醉酒症状的人销售酒精饮料。该法生效后180天内必须发布相关子法规。

最近,《皇家公报》网站发布了疾病控制部关于检查醉酒症状的标准和方法的公告(佛历2569年),指出有必要规定检查醉酒症状的标准和方法,以便酒精饮料销售者以必要和适当的方式检查个人的醉酒症状。依据2008年《酒精饮料控制法》第29条第2款(2)项,经2025年《酒精饮料控制法(第2号)》修订,由疾病控制部部长蒙蒂安·卡纳萨瓦迪签署发布。

主要内容是,具有以下任一症状的个人,应被视为“有醉酒症状的人”

1. 摄入酒精饮料量导致身体平衡和运动控制能力明显受损(如走路摇晃或站立困难等),或行为或言语表达异常,可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危险,或扰乱公共秩序。

2. 身体散发酒精气味,并伴有以下任一症状:

2.1 可观察到的明显身体症状,包括:

  • 眼睛发红或眼睑抽搐
  • 运动控制能力明显受损,如走路摇晃、走不直、站立困难、身体摇晃或手明显颤抖等

2.2 言语和行为症状:

  • 说话含糊不清、口齿不清、吞音或重复啰嗦
  • 情绪波动大、易怒、表现出攻击性或使用暴力
  • 骚扰他人或表现出性暗示行为
  • 以威胁或挑衅性言语引发不安
  • 意识减退,如混乱、昏昏欲睡等

关于检查醉酒症状的方法,可以按照以下任一方法进行:

1. 触摸鼻子测试:让疑似醉酒者闭上眼睛,向前伸出手臂,然后伸出食指,接着弯曲手肘,在不睁开眼睛的情况下用食指触摸鼻尖。如果该人无法将手指准确触摸到鼻尖,误差超过一厘米,或在尝试触摸鼻子时手明显颤抖,应视为有醉酒症状。

2. 直线行走测试:让疑似醉酒者以脚跟紧贴脚尖的方式直线向前走十步,然后用一只脚转身,再以同样方式走十步。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异常表现合计两次或以上,应视为有醉酒症状:

  • 无法持续以脚跟紧贴脚尖的方式行走
  • 脚步偏离直线,或明显摇晃
  • 使用手臂帮助保持平衡(张开手臂)
  • 在走完十步前停止行走
  • 无法正确转身

3. 单腿站立数数测试:让疑似醉酒者站直,抬起一只脚离地约十五厘米,并从一千开始数数(1001、1002……),持续三十秒。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异常表现合计两次或以上,应视为有醉酒症状:

  • 在三十秒结束前将脚放下
  • 使用手臂帮助保持平衡(张开手臂)
  • 站立时身体明显摇晃或摆动
  • 用站立脚的脚尖踮起

该公告自2026年3月28日起生效。

此外,这份公告不仅对商店有必要,也可能帮助“饮酒者”自我评估,以避免违法风险。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9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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