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院长指出:选票是否保密取决于法律条款 - 部长资格需有人投诉

宪法法院院长透露选票条形码案件,需等待选举委员会和监察员提交证据,指出如果解释清楚则无需审讯,是否保密取决于法律条款,强调法院不能自行提出。关于个人缺乏资格担任部长的问题,表示必须有投诉人按规则渠道提出,认为政治方面注意道德问题是好事。

3月30日2569年上午9点,在甲米府迪瓦娜广场酒店,宪法法院院长纳克里·梅格特拉特谈及选票案件进展,表示需等待双方当事人的解释,法院已受理决议,需给选举委员会和监察员时间,双方提交陈述、证人名单和证人获取方式,以便法院接触这些证人,但尚无法回答是否开展审讯,因为法院收到双方解释后,如果双方提交的证人名单是个人则需询问个人,如果个人书面解释已完全理解,则无需审讯,但如果解释不被理解,法官可请求审讯。证人名单可能不是个人而是录音或其他电子设备,可能审讯或不审讯,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无法提前回答。

当被问及选票案件是否会使选举无效时,纳克里表示,在见到证据前无法回答任何问题,最好将证据提交法院。如果双方证据都提交,包括监察员方面,他也想知道监察员会提交谁作为证人,因为有很多投诉人,监察员可能感到压力,但如果不提交则结束。选举委员会也一样,需看会提交谁作为证人,因此需决定是否达到那一步,先看证据。法院可能要求补充证据,取决于提交的证据,因为现在心里也有想法,但在看到双方提交的证据前还不能说。

关于选票是否保密的问题,纳克里表示,是否保密取决于法律条款,法官团尚未讨论,因为法院不是任何个人的意见,而是9位被宪法授权者的意见,是宪法设立的机构,职责根据宪法和宪法附属法律赋予。这9人有独立判断权,因此在听取事实后,每人相信有判断权进行裁决。所以选票是否保密,裁决也是个人裁决。

当被问及民间组织举办模拟选举以证明选票条形码可追溯至选民,这些证据能否提交法院考虑时,纳克里表示,这些事实尚未进入法院,法院从未收到过。法院外的事实,请提交至法院,进入法院程序。

关于是否用政治学原则裁决此案,因为有说法称推进组建政府和中东战争可能使法院不敢宣布无效,纳克里确认根据宪法裁决,宪法本身包含政治学和法学原则,但混合后是否成为完善的宪法,取决于当前宪法版本。

纳克里还回答媒体提问,关于即将上任的政府用道德标准作为主要资格筛选部长,但在上届政府中,有些部长似乎缺乏资格却能担任部长,此事用何标准衡量,表示道德问题是新问题,我们的宪法有演变,有些新增,有些消失,如2560年宪法中新增道德问题,2550年宪法从未使用过。消失的是解散政党,宪法法院解散政党比2550年宪法少得多,因为如果通过检查政党发展基金支出虚假,选举委员会可立即解散,无需提交宪法法院。因此解散政党原本数量多,现在减少,因为当时选举委员会可自行解散。

宪法法院院长表示,关于为何有问题的人能成为部长,这是个人意见,但尚无人提交案件至法院,法院不能主动发起案件,不能自行思考或提出。如果媒体或公众有疑问,可提交至宪法法院,但提交需有怀疑部长缺乏资格的渠道,不是任何人都能提交,必须按宪法规定提交。

“因此答案是,之前能成为部长是因为无人提交,宪法法院无法做任何事,我们不能自行裁决。宪法法院是被动工作的机构,不是主动的,不能自行思考或做所有事,因为国家由行政和议会规则管理,法院是司法机构,在社会有争议后裁决,且必须是争议不是怀疑。我怀疑您不行,我和您必须有冲突事件,如果能和解则结束,无需去警局,但如果不能和解,最终需去司法程序,需在法院起诉。回答是当没有案件提交至法院,法院就无法裁决。”纳克里说。

纳克里还表示,行政方面现在的谨慎是好事,做了就好,他们也应该谨慎,因为这可能成为向法院投诉的案件。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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