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诈骗网络团伙,诱骗安装应用盗取资金,受害者损失超过340万泰铢

网络警察逮捕了一名26岁女性嫌疑人,该嫌疑人是诈骗网络团伙成员,诱骗安装应用盗取资金,受害者损失超过340万泰铢。

2026年4月1日,网络警察总指挥素拉蓬·本布特中将,连同网络警察总指挥助理纳拉德·提普拉克中将,网络警察总指挥助理维瓦·坎查南少将,网络警察总指挥助理蒂纳功·朗马迪少将,下令网络警察第一局局长西里瓦·迪波少将,网络警察第一局第二处处长罗萨·奈蓬西上校,网络警察第一局第二处副处长楚吉·查塔鲁帕中校,带领警力持刑事法院第673/2569号逮捕令,逮捕了素叻他尼府居民、26岁的女性嫌疑人楚蒂玛·玛纳吉特,她是诈骗团伙的成员。

调查显示,2026年3月期间,一名42岁的女性受害者,曼谷居民,私营企业主,接到诈骗分子电话,自称来自一家领先的大型旅游零售公司,通知受害者将获得购买公司低价商品的特别折扣权,条件是需通过Line应用添加好友并安装该公司应用才能获得折扣。受害者信以为真,通过Line添加了犯罪分子为好友。

随后,受害者安装了该应用。在安装过程中,犯罪分子与受害者通话,指示受害者按照其要求进行设置。安装应用时,手机屏幕出现卡顿,无法进行任何操作,但仍能继续与犯罪分子通话。

犯罪分子告诉受害者不要对手机进行任何操作,因为应用安装即将完成。受害者不信,试图退出应用安装并立即关机,但未能成功。受害者确信自己正被诈骗团伙欺骗,迅速从手机中取出SIM卡。

随后,受害者立即检查与手机应用关联的银行账户,发现账户资金被转出4次,总计3,417,000泰铢,随后向网络警察报案,以对这群犯罪分子提起诉讼。

调查组进一步调查发现,受害者的资金被转出至多个中间账户,于是收集证据,申请法院批准逮捕3名相关嫌疑人。

逮捕诈骗网络团伙,诱骗安装应用盗取资金,受害者损失超过340万泰铢

楚蒂玛是该诈骗团伙的成员之一,负责开设账户接收受害者的转账资金。她在那波披贪县、那空是贪玛叻府地区被追踪并逮捕,初步供认罪行。

因此,以“共同非法使用他人电子卡,可能对他人或公众造成损害,且涉及发卡机构为持卡人发行的用于支付商品、服务或其他债务以替代现金支付或提取现金的电子卡;共同盗窃;共同非法访问具有特定访问保护措施且该措施非为本人设计的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共同非法损坏、破坏、修改、变更或增删他人计算机数据,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等罪名提起诉讼,随后依法拘留处理。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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