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就动真格,呵叻警察设立严格新交通法规检查站,“真抓真罚,不事先警告”,强调目标是为了减少事故和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今天(2026年4月1日)上午10:00,呵叻府城市警察局局长西里猜·西猜班雅下令,由呵叻府城市警察局交通副督察阿提桑·蓬西带领交通警察部队,在呵叻府防灾减灾办公室前的素拉纳莱路设立交通纪律检查点,在新交通法规严格实施后开始执行。此次检查是“真抓真罚,不事先警告”措施的第一天,交通警察详细检查道路使用者,以建立交通纪律和减少道路事故。

交通警察重点检查的10项主要交通纪律违规包括:1.超速驾驶,2.闯红灯,3.不戴头盔,4.不系安全带,5.逆向行驶,6.在拥挤路段或实线超车,7.在人行道上驾驶,8.驾驶时使用手机,9.不在人行横道前停车让行人,10.酒后驾驶。

初步,警方已向道路使用者宣传,从2026年4月1日起,将不再像以前那样事先警告,如果违反交通法规将立即依法处理。
重要违规的处罚,如闯红灯、逆向行驶或在拥挤路段超车,最高罚款不超过4,000泰铢;不戴头盔的违规最高罚款2,000泰铢;驾驶时使用手机的违规最高罚款4,000泰铢;而酒后驾驶的处罚则严重,可判处不超过1年监禁,罚款5,000至20,000泰铢,并可能被吊销驾驶执照。

交通警察强调,此次严格执行法律的目标是为了减少事故和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请求公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防止道路上可能发生的损失。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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